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贵州省专利条例》已经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规定,贵州设立了专利奖,一项发明专利的奖励不少于5000元。
贵州以条例形式来设立专利奖是为了鼓励发明创造,提升创新能力。对照专利创作、运用和保护中做出贡献、取得显著效益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按照条例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给予发明创作的发明人、设计人奖励和报酬。一项创作性比较强的发明专利的奖励至少不低于5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奖励不少于2000元。另外,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的奖励也不少于1000元。
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如果组织实施生产他的专利以后,被授予是专利权的单位应当每年从实施发明专利的营业利润里面,再提取不少于5%来奖励发明人和设计人。如果实施组织生产的是实用新型专利,也要提取营业利润的不少于3%。如果实施外观设计的专利,也要提取营业利润中不少于1%来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和设计人。如果专利要转让,被授予专利权的这个单位需要提取不少于20%的转让费,来支付给发明人和设计人。根据条例的规定,贵州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要建立健全专利的创作和运用激励机制,设立专项的资金,制定和实施专利人才的培养计划,来促进专利创作、运用、保护和管理。
根据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消息,这几年来,贵州省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还是在明显增强。全省申请的专利量从2003年的1245件增长到了去年的22471件,十年间增长了17倍。专利的授权量也增长了13倍。去年,贵州省发明专利的申请是8203件,同比增长了105.7%,增速位居全国第一。发明专利被授权是1047件,同比增长了34.9%。
原标题:贵州设立专利奖鼓励发明创造 奖励不少于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