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方式为卧式举重。运动员必须将杠铃从支架上取下移至胸前,在胸前平稳支撑,然后向上推举至两臂伸直,肘部不能有任何弯曲。根据运动员身体重量分为10个级别。举重比赛允许所有符合最低残疾标准的脑瘫、脊髓损伤、截肢(仅限下肢)和机能障碍运动员参加。
参赛资格
(1)运动员必须年满14岁;
(2)肘关节伸直最多差20°,并由分级师在分级卡上注明;
(3)如果运动员上半身有明显的运动机能损伤,并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则不可以参加举重比赛;
(4)最低标准,为其它残疾分类中描述的永久性残疾。
分级标准
在残运会的竞赛组织工作中,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医学功能分级是竞赛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根据运动员的功能能力进行系统的医学功能分级,是残奥会有别于运动会的一个重要特点。进行医学功能分级的宗旨在于维护体育的公平竞争原则,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的竞技性和竞争性。通常情况下,在比赛之前和比赛过程中对参赛选手进行医学功能分级鉴定。
残疾人举重的分级如下:
(1)截肢标准
双或单膝上截肢(A1或A2);双或单膝下截肢(A3或A4)。
最低标准:经过踝关节截肢,而不是经过足或趾的截肢。
(2)其它残疾
①下肢运动麻痹,肌力减少20分以上(双下肢肌力总分100);
②髋关节活动度在60°以内或僵直;
③膝关节伸直差30°或任何位置僵直;
④踝关节僵直;
⑤双下肢相差7cm;
⑥躯干:永久性的严重的运动障碍或脊柱侧弯大于60°(通过X光片测量);
⑦侏儒:身高不超过145cm并有其它残疾。
(3)脑瘫
运动员必须有诊断证明是脑瘫,或是非进行性脑损伤造成的先天或后天的运动障碍。如果仅从神经检查有异常,但无功能障碍不能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