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司机穿"拖鞋"开公交被投诉 公交公司:是凉鞋,照罚!

2015-06-10 07:35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乘客张先生拍到的穿“拖鞋”开车的司机

核心提示

交警表示,在发生紧急情况需要踩刹车或油门时,很有可能因为鞋子不跟脚延误了时机造成交通事故。另外,如果穿着拖鞋驾车时发生安全事故的,警方在进行责任划分时也会先检查双方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而穿拖鞋驾驶车辆,也属于轻微交通违法的一种。

6月9日下午,乘坐97路公交车的张先生投诉:车牌号为川AA9320的公交车司机陈友金(应为“陈友全”)穿着“拖鞋”开车。张先生表示97路走的路线是人口密集区域而且又一贯拥挤,所以为了大家的安全,希望对司机的违规行为加以整治!

“97路公交车上坐了满满一车的乘客,可是我上车后,低头一看公交司机。诶?开车咋个能穿个“拖鞋”呢?”昨日,成都商报客户端接到公交车乘客张先生的投诉后,核实了相关信息,随后公交公司对该驾驶员进行了处罚。交警7分局的民警提示:驾驶任何机动车均不应穿拖鞋,因为这样会造成驾驶中的安全隐患。

乘客投诉:

公交司机 咋个穿“拖鞋”开车?

“开车咋个能穿“拖鞋”嘛?”昨日下午2时许,刚刚乘坐过97路公交车的张先生在成都商报客户端上投诉,张先生说,自己在乘坐当天的公交车时坐在司机的斜后方,看到穿着公交制服的驾驶员伸出的右脚上竟然穿着“拖鞋”。

张先生表示,整个公交车上满满的坐了几十个乘客,自己当时都在担心万一遇到个啥子紧急情况,要去踩刹车,司机脚一滑踩的不及时了该咋个办?万一“拖鞋”掉了,卡到油门和刹车之间又该咋个办?随后,张先生拍下了司机一张穿着“拖鞋”的侧面照片当作证据,并记下该车的车牌号和驾驶员的名字,并将这一信息发到了新浪微博上。

公司调查:

核实情况后 对司机罚款200元

接到张先生的投诉后,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立即与97路公交车所属的成都公交集团龙泉巴士公司核实了张先生投诉的信息,该车队负责人先查看了张先生留作证据的照片,之后又调看了监控记录,核实到以下信息:

车队负责人称,张先生拍照的角度只能看到鞋子的前半部分,而陈师傅的脚后跟则被其他物体遮挡。经过调查,驾驶该车辆的驾驶员名为陈友全,该驾驶员在下午驾驶公交车时穿了一双后跟有系带的凉鞋。

虽然陈师傅穿的并非是拖鞋,但穿凉鞋开车同样违反了公司规定,会造成驾驶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是对乘客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车队随即联系陈师傅,要求其与他人换班赶回车队,并罚款200元,向整个车队通报批评,另外还需作出书面检讨。

交警提醒:

穿拖鞋开车非常危险 最好换双鞋

为什么开车不能穿凉拖?昨日,交警7分局民警何若鸿提示在没有实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前,《交通管理条例》是明文规定不准穿拖鞋、赤足、赤膊驾驶机动车辆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没有了这条明文规定,但也指出不得妨碍安全驾驶。

何表示,在发生紧急情况需要踩刹车或油门时,很有可能因为鞋子不跟脚延误了时机造成交通事故。另外,如果穿着拖鞋驾车时发生安全事故的,警方在进行责任划分时也会先检查双方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而穿拖鞋驾驶车辆,也属于轻微交通违法的一种。平时在交警巡逻时,只要发现机动车驾驶员穿拖鞋开车的,一般都会对司机进行口头教育。尤其现在是夏季,天气较热人易多汗,穿拖鞋驾车还要小心脚滑,不能及时踩稳刹车。

交警部门借此提醒,穿拖鞋开车非常危险,下次开车出门的时候最好换双鞋。成都商报记者 梁梁 报道

原标题:穿“拖鞋”开公交 师傅,小心脚滑

你可能感兴趣的:
关键词: 拖鞋 师傅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