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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互助合作社”破开种植户贷款“坚冰”

2015-07-13 21:39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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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搜索新闻网(张世海 记者苏丽 实习记者闫大为)713日报道 扩大种植面积需要资金,钱从哪里来?崇州市创新探索“互助合作社”新模式,从根本破解“小户”“个体户”融资难题。据悉,在日前举行的“农村林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授信暨放款签约仪式”上,崇州市已发放贷款290万元。

贷到以前贷不到的款 “小户”不再“小”

“种个二三十亩,增加收入。”三郎镇茶园村樱花种植户田凤林告诉记者,原本她种植了7亩樱花,规模不大,收入也不高,近两年她想扩大再生产,但是找多家单位贷款都无功而返,自从“互助合作社”组建以后她融资贷款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据悉,崇州市目前相关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以及林木(竹、果)权融资抵押相关政策,只是针对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小户”难以通过经营权或者林木权来获得贷款。自从成立互助合作社后,“个体户”“小户”找到了“组织”,变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而打破了贷款融资过程中的障碍。

按需分配贷款  小户获贷10万元

在市“农村林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授信暨放款签约仪式”上,3家种植户获得了总额90万元的贷款。如果按照种植面积分配这笔费用,茶园林地股份互助合作社社长陈士军拥有600亩樱花,田凤林只有7亩,那么田凤林扩大种植面积的愿望将无法实现,但是在实际分分配中,她却获得了10万元。

崇州市三郎镇茶园林地股份互助合作社成立后,合作社成员之间建立互相担保的合作关系,并且成员使用贷款数额“按需分配”,规模较小的业主可以占规模大的业主的“便宜”,获得更大的帮助。

据悉,合作社社员之间除了在贷款时起到互相担保的作用,还延伸到在技术、市场、营销渠道等方面的合作,使合作社呈多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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