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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 电子眼抓拍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

2015-07-30 18:37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7月30日报道  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8月1日起,车辆未按规定放置检验标志,交警将“动真格”,一律罚50,记1分。同时,启动电子眼抓拍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校车、大型客车、危化品车、渣土车、大型货车、黄标车等重点车辆。

不放置检验合格标志 罚50、记得1分

按道法相关规定,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从今年8月1日起,市交管局将对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仍上路行驶的,实施50元、记1分的处罚,并处扣留机动车;对当场不能提供相应检验合格标志的并处扣留车辆;对未按规定期限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还要罚200元,记3分的处罚。

电子眼抓拍预逾期未年审重要车辆

市交管局将通过强化科技监管和路面执法两种方式,加大对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未申领和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违法行为管控力度。

据了解,市交管局将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校车、大型客车、危化品车、渣土车、大型货车、黄标车纳入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进行管理。对上述车辆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仍上路行驶的,电子警察予以抓拍固定证据后,实施处罚。同时,市交管局将根据查缉布控系统预警信息,指挥路面执勤民警挡获车辆后依法予以查扣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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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管局3大措施管控逾期未检验车辆

1、将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校车、大型客车、危化品车、渣土车、大型货车、黄标车纳入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进行管理;对上述车辆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仍上路行驶的,电子警察予以抓拍固定证据后,实施处罚(10月1日起,将小型、微型轿车等其他机动车纳入电子抓拍)。

2、将逾期的校车、大型客车、危化品车、渣土车、大型货车、黄标车纳入查缉布控系统进行管理。对上述车辆出现继续上路行驶的情况,市公安局交管局将根据查缉布控系统预警信息,指挥路面执勤民警挡获车辆后依法予以查扣处置。

3、将加大路面执勤民警的路查路检力度,对汽车存在未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或者已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但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一律实施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对当场不能提供相应检验合格标志的并处扣留车辆;对未按规定期限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还要实施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免检车”除外)。

不同种类车辆 安全技术检验年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申领检验合格标志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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