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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富婆"将路虎借给男友开 被其子霸占不还

2015-08-04 17:51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泸州8月4日讯 豪车被男朋友开走使用,谁料男友不幸去世,其儿子将车辆占有拒绝归还。车主曾某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申请归还。近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陈某采取拘留措施,成功追回陈某占有的一辆路虎车,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

车辆被占有 车主索要无果

据了解,车主曾某和陈某的父亲曾是男女朋友关系,2014年7月陈某的父亲将登记在曾某名下的一辆路虎车开走使用。同年9月,陈某的父亲不幸去世,陈某就将该车辆占有使用,一直未归还。曾某索车无果,无奈之下向江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返还车辆。

法院受理后依法于2014年12月作出判决,限被执行人陈某在10日内返还申请人曾某路虎车。被执行人陈某不服提起上诉。2015年2月,泸州市中级人民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请人遂于2015年4月向江阳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占有人藏匿车辆 法院依法拘留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陈某在诉讼阶段就将该车辆藏匿,致使法官找不到判决书写明的路虎车。执行法官遂到车管所对该车进行了查封,并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陈某仍然不交出车辆。

鉴于上述情况江阳区法院认为被执行人陈某的行为已经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对陈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面对复杂的办案形势,执行法官多次主动与陈某及其家人沟通、座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阐明拘留决定是合理合法的,并希望他们能主动将非法占用的车辆交出。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陈某及其家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终于在陈某被拘留后的第四天主动将该路虎轿车交至法院。针对家人的过激行为,陈某还代表他及家人主动向法院出具了一份深刻的书面检讨。鉴于该案涉案财产得以追回和被执行人陈某的悔过表现,江阳区法院在给予批评教育后依法提前解除了对陈某的拘留。(罗勇 记者 岳东)

原标题:路虎车借男友被其儿子霸占不还 泸州女子怒诉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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