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是《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的第三条。昨日,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对本条规定进行了解读,明确了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等在油气储罐安全中的作用,并表示规定中严禁的违规行为将会导致储罐因超压造成爆炸、着火等恶性事故。
“本条主要规定了安全阀和泄压排放系统的安全操作要求。”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介绍,安全阀切断阀关闭或压力泄放系统加盲板都将使储罐在超压或紧急状况时压力无法泄放,储罐因超压造成爆炸、着火等恶性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
2015年7月16日,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发生液化气球罐着火爆炸事故,造成2名消防员轻伤,7辆消防车毁坏,部分球罐及周边设施和建筑物不同程度损坏。事故直接原因是倒罐作业过程中,6号罐内水被完全切出后,液化石油气由切水管漏出、扩散,遇点火源燃烧,导致液化烃罐区着火;球罐因安全阀关闭且压力泄放系统加了盲板,造成爆炸,使事故后果扩大。
本报记者 徐璨
原标题:《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系列解读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