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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交警将抄告单位或社区

2015-09-06 20:47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朱海丹)9月6日报道  行人闯红灯,“电马儿”载人……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被民警现场处罚,还将抄告给违法者所在的单位、社区。今日起,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推出抄告制度。违法者除了要接受交警的教育,交管部门还要将违法行为抄告违法者的单位或社区。

“通过抄告,给这些交通违法者以提醒和警示,同时其所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交警三分局民警李明昭表示,如果抄告取得效果较好,下一步还将在全市逐步推开。 

违法载人被拦下 既要罚款还要抄告单位

下午3点30分,交警三分局民警在南打金路口对行人、“电马儿”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首次将违法行为抄告给违法者所在的单位、社区。3点35分左右,一位女子骑着电动自行车载人从路口经过,被民警拦了下来。

该女子表示,她姓应,搭载的是她同事。应某对自己的违法并不以为然,下车就拿出一张100元的钱说:“给钱嘛,罚嘛。”当得知自己的违法行为还要给抄告给单位时,她告诉民警不会说出自己的单位。“这才好大一个事情”……她的情绪非常激动,交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最后二人拿出工牌,说出了自己的单位。随后,因为“电马儿”载人,应某还被处以了50元罚款。

民警现场填了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抄告记录单,上面详细记录了应某所在的单位、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情节,她本人也在上面签了字。 “她的违法行为将被抄告给她所在的单位。”李明昭说。

记录单送到单位 女子情绪激动

随后,民警来到应某所在的某公司,面对送到单位的抄告记录单,应某的情绪相当激动,她恼羞成怒地说,把抄告记录单送到公司来,感觉自己有损公司的形象,“就是那么小点事,根本用不着这样。” 

李明昭告诉记者,像应某这样的人不在少数,在道路上交通违法被罚款后,认为就是几十块的事,根本就没当回事,认为违法成本低,同样的违法行为下次很可能还会出现。

交警:违法成本低 抄告将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比如闯红灯、违法载人、横穿马路等等都属于可以抄告的范围!”交警三分局民警李明昭称,一定时间内,若一个单位或一个社区的违法数量过多,交管部门将约谈相关单位的安全负责人。

“公民应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配合执勤民警的执法!”李明昭称,对于拒不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交通违法者,交警将带其至辖区派出所核实其身份,“如果没有工作单位,违法行为就将抄告社区!”李明昭表示,行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成本较低,此举将对交通违法者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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