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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纪委发文 严防双节“四风”反弹

2015-09-14 15:22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9月14日,成都市纪委以《成纪发(2015)50号》红头文件,向各区(市)县纪(工)委、监察局,市级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下发通知: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两节”风清气正。

《通知》首先要求“严格执行纪律规定”

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纪律要求,自觉落实“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用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提货券、消费券、电子礼品卡(册);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党员、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中秋国庆期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通过召开会议、制发通知、发送廉政短信、通报典型案件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相关纪律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主要领导同志要始终做到以上率下,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早查处。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通知》强调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宣传、文广新和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对都市类报刊和商业网站的监管,督促媒体、网站加强行业自律,不登不报带有奢靡性、诱惑性语言的礼品广告,不为公款购买电子礼品卡提供渠道。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商场、超市等的检查,及时发现用公款购买月饼、商业预付卡等问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发现、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当广告行为。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严肃查处用公款消费、送礼等违纪违规行为。

《通知》还要求构建严密监督网络

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公益广告等载体,再次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址,开设举报专区,应用微信举报等新媒体举报平台,深入发动群众监督。要加强舆论监督,组织新闻媒体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派出精干力量,深入生产厂家、销售场所、旅游景区、高档餐饮等进行明察暗访,了解高档奢华礼品广告、电子促销方法、公款送礼等新动向,发现“四风”典型问题。

《通知》严令成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严的态度、实的举措、硬的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防治'节日腐败',遏制'四风'问题反弹。”“要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顶风违纪者'零容忍',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通知》最后明说:将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每周通报曝光一批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各地要在媒体、网站开设专栏,广泛宣传报道“两节”期间党员干部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具体情况。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为新闻媒体搞好服务,推荐新闻线索,提供典型素材,认真研究落实媒体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建议,支持配合做好报道工作。

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曹笑

原标题:成都市纪委发文 严防双节“四风”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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