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30日讯 今(30)日,成都市民政局发布《成都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四川新闻网记者注意到,通知中表示,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的规定,即日起,成都市各婚姻登记处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成都市民政局的数据,2014年(截至当年11月20日)成都市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达到123961件。
同时,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昨日省民政厅已将民政部文件下发至省内各市(州)。此前,民政部曾表示已经与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婚姻登记信息的主要使用部门充分协商;证明取消后,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各地将会按照民政部的文件严格执行。”省民政厅相关人士表示,各市州也将与当地各部门做好衔接,并根据情况作好安排。(记者 彭亮)
原标题:成都民政局发布公告 将不再出具“单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