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郭小明 记者 王彬荣)10月13日报道 因怀疑男友和其他女孩有暧昧关系,95后成都女孩小丽(化名)当着男友的面用斧子砍伤了“第三者”的脸部并致其轻伤。昨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丽有期徒刑一年。
成都女孩小丽与小军(化名)是恋人关系。2015年6月,小丽因工作安排到外地上了一个月的班,期间没有与小军见面。小丽回来后翻看小军手机通话记录时,发现小军与另一女孩小云通话比较频繁,遂起疑心,追问小军是否和小云有暧昧关系。
小军最初不承认,后小丽以死相逼,小军才承认在小丽外出工作期间,二人有过接触,但没发生什么。小丽不相信,并怀恨在心,还托人给小云带话,说不想看见她。
7月30日12时许,小丽和小军开车在路上与小云相遇,小丽远远看到小云,顿时怒火中烧,觉得小云在她家附近出现肯定是来找小军的,遂以跳车逼小军停车。车停下来后,小丽随手拿起车上一把用黑布包着的斧子(斧子是小军以前遗忘在车上的),走到小云乘坐的三轮车前,让三轮车师傅停车,然后直接走向小云,拿着包裹着黑布的斧子朝小云脸上砍去。顿时小云的脸上就裂了一个口子……随后,小丽返回车内,和小军驾车离开了现场。
2015年8月26日,小丽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鉴定,小云所受伤害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小丽因怀疑男友与其他女孩有暧昧关系而怀恨在心,为泄私愤持斧子砍伤小云脸部并致其轻伤,符合我国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又因小丽犯罪后主动投案供述罪行,属自首, 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小丽的量刑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