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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纳入商业车险改革试点 保费下降还可代位求偿

2015-10-22 20:31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10月22日,保监会表示,正在试点推进的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将从现有的6个试点地区扩大到18个试点地区。从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保监局所辖地区将纳入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范围。

先行试点城市近8成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

今年6月1日,商业车险改革在黑龙江、广西、陕西、山东、重庆、青岛六个地区展开试点。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介绍说,从试点情况看,六个地区改革试点开局良好。

据统计,6-8月,试点地区约77%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约23%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上升,只有9%的客户涨价超过20%。

保险责任范围扩大 高保低赔被强制调整

纳入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后,商业车险的保险责任范围进一步扩大,之前广为诟病的“高保低赔”问题也在车险改革中从条款中被强制调整了。

所谓的高保低赔,就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保险业内人士透露,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保单上将新增一个折旧后的车辆价格。

不仅如此,改革后的商业车险条款还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比如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此外,司机的家人也列入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不出险车主可享更高费率优惠

商业车险改革带来的第二个变化是在保险费率优惠方面。记者了解到,商业车险的改革更加强调风险与费率挂钩,也就是出事故风险越高的车主,要付出的保费就越高,而驾驶习惯好、不怎么出险的车主,就可以享受到更优惠的费率。

根据保监会通报的试点情况来看,由于风险与费率实行直接挂钩,先行试点省市的小额案件的报案数量呈现下降趋势。据了解,6-8月,六个试点地区出险频率同比减少了26.5%。一方面是由于大多数人的驾驶习惯变得更加规范了,另外,从享受费率的角度出发,也有的车主对于小剐小蹭之类的事故主动选择不报案。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改革后,车险费率的浮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原来连续三年不出险的车主,最多只能享受到七折的优惠,而经常出事故的车主,他的费率最多上浮到基准水平的1.3倍。而在新的制度里,最低折扣到0.6,最高到2倍,在价格上充分体现了奖优惩劣的定价趋势。

"代位求偿"成权利 车主可先行获赔

对于广大的车主来说,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还赋予了一项新的权利,那就是“代位求偿”权。

什么是代位求偿呢,简单地说,有一个人欠了你的钱,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你要不回来,如果这时候有个第三方,那么第三方就可先把这笔欠款付给你,然后第三方再去追偿,这就是代位求偿。

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规定,投保车主如遇车祸,如果对方是全责,可对方车主投保额不足或是拒不赔偿,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成都商报记者 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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