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1月6日电 记者6日从辽宁省纪委了解到,辽宁省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原副局长李锋德,辽宁省阜新市委原常委、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刘福祥两人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李锋德和刘福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李锋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款,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到下属单位报销个人费用;刘福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此外,两人还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刘福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分别给予李锋德、刘福祥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李铮、彭卓)
原标题:辽宁两名厅级干部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