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本网最新  »  正文

隔代网恋被骗30万 60后女子上诉要求还钱

2015-11-29 21:39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一名60后离异女子与80后年轻男子网恋。期间,男友以各种名义从其手中借走30余万。不过,女子很快发现男友在老家还有一名待产的年轻女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岳池县人民法院认为,一旦解除恋爱关系,不能实现结婚目的,一方赠与给另一方的财物应当予以返还。

隔代网恋

年轻男友借走她30余万

黄女士生于六十年代,离过婚,在成都新津做小生意。沈先生是广安岳池人,是一名80后,身高一米八,仪表堂堂。

2012年3月,黄女士和小他10来岁的沈先生在网上相识。沈先生自称毕业于某警校,曾在公安部门从事人民警察工作。交往中,沈先生还奔赴新津与黄女士见面。多次见面后,沈先生打着需还借款、付一次性房租、母亲住院治病、买经济适用房、买衣服、手机、戒指等名义向黄女士借款。黄女士先后通过银行支付21万元,现金支付13万元。

黄女士称,自己在新津做小本生意,并无多少积蓄。可沈先生的胃口越来越大,一开口少则几百,多则上千,就连他请客送礼都向黄女士要钱,若不给钱便提出分手。因为有过一段不幸婚姻,黄女士很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爱情”,甚至不惜颜面向亲友借款。

意外发现

男友在老家还有一待产女友

之后,想到无所事事的男友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开销?黄女士决定到男友老家去探个究竟。竟发现男友在老家有个未办手续却快要生产的年轻女朋友。之后,黄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沈先生还款。

沈先生辩称:当初在网上相识时,自己正处于感情和婚姻的低谷,是黄女士主动约到新津见面,才在交往中确定了恋爱关系。经过一年多的相处,两人代沟不断加深,黄女士控制欲太强,很多事情根本无法沟通,感情也就逐渐冷淡,不存在骗感情之说;至于骗财,那更是无稽之谈。

同居期间,自己屡屡向黄女士表示要离开新津做一番事业,都被她以两人在一起做事业更容易为由而挽留。她还承诺:“在一起做事挣钱,只要我有钱就有你的一份。”在恋爱期间黄女士给的钱物,是她心甘情愿赠送的,不应也不会退还。

法院判决

解除恋爱关系相赠财物应归还

岳池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男女恋爱期间的赠与和《合同法》意义上的赠与是不同的,男女恋爱期间的赠与是基于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一旦解除恋爱关系,不能实现结婚目的,一方赠与给另一方的财物应当予以返还。

本案中,黄女士在恋爱期间银行汇款21万元,有打款凭条,沈先生也承认收到该款项,理应全数返还;而诉求中另外13万元现金,只有黄女士自制的支付现金清单为证,数额的真实性无法核实,法院不予认定。

此外,沈先生表示2013年12月已还款8万元,黄女士对此予以认可。最终,法院判决沈先生向黄女士返还不当得利13万元。

淡荻雅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王超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