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巴中市中心医院原院长、卫生局局长张映军受贿”一案,11月30日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张映军收受他人财物599.2万元。而张映军虽然表示认罪,但在庭审时声称自己在医药行业“以药养医”的大环境下,自己只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无法抵制诱惑,希望法官能酌情考虑。
2002年,37岁的张映军当上巴中市中心医院的副院长,直到2014年东窗事发,短短12年时间,他轻松成为“先富一族”,收受他人贿赂599.2万元。其中,2008年至2014年,张映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四川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四川智同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朱春勤一人的贿赂就达152.3万元。
“在以药养医的社会大环境下,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在利益诱惑面前,我忘记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我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害,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巴中市原中心医院院长、卫生局局长张映军在最后陈述时说。
此外,记者梳理发现,检察机关起诉书中指控张映军受贿29笔共599.2万元中,有16笔共计551万元来自于医药公司或医药公司的业务员所送。
张映军辩护律师称,张映军在案发前退还赃款人民币37万元,案发后退缴赃款人民币507万元,在具体量罪方面希望法官考量。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王卫 四川日报记者刘春华 伍力)
原标题:巴中中心医院原院长张映军受审 辩称受贿是大环境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