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会后,杨传堂继续同记者交流。 新华社发
网约车已成为很多人的出行习惯。网约车我也坐过。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需要私家车通过一定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可以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
3月1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网约车”成为记者们关注的焦点问题。杨传堂表示:“网约车我也坐过。”他同时表示: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需要。
在回应“私家车当专车是否是黑车”时,杨传堂说,交通部门已提出了相应转变途径,私家车通过一定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可以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
一个态度
对网约车鼓励和包容
“网约车,约吗?”“过几天记者会,一定给你答案。”3月9日,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部长通道”上,杨传堂曾这样回应华西都市报记者。
果然,3月14日记者会第一问,就与网约车相关:在传统出租车抱怨声中,出租车和网约车“新政”,如何兼顾各方利益?
杨传堂表示,交通部对网约车发展,是持鼓励和包容的态度。2015年1月,交通部正式成立改革工作小组,联合有关部门开始研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规范发展网约车的政策,着手进行顶层设计。目前,《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文件”),还在修改和调整中,“根本出发点就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兼顾平衡各方利益和诉求。”
一个办法
对车辆司机或实行许可
在2015年的全国两会上,杨传堂曾表示,将尽快出台出租车改革意见。一年时间过去了,新政缘何仍未出台?
杨传堂回应说,出租车行业管理,看起来似乎不是一个多么大的问题,但是这项工作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特别是近年来网约车的兴起,在给市民提供良好服务体验的同时,也给当地的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在全世界都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杨传堂坦言,在改革中,政府部门自身是没有任何利益的,也不存在与民争利,“通过征求意见和建议,我国网约车主要存在网约车审批程序、许可条件,报废年限,劳动合同等问题”。
虽然没有给出“两个文件”出台的时间表,不过,杨传堂还是透露出了相关内容。
针对网约车的管理,杨传堂表示,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二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三是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条出路
私家车转化之后可营运
近两年,专车平台在我国风生水起,其中重要原因是有大量私家车进入平台。而杨传堂曾表示:私家车不能当专车用。那么,私家车到底能否做专车?
对此,杨传堂说,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机动车辆分为营运和非营运。通常所说“黑车”,是指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范畴。但运作模式与传统出租汽车存在不同,如果完全按照原有制度来进行简单套用,不利于网约车健康持续发展。
“为此,需要按照网约车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使其自身实现健康发展,也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杨传堂说,对待新生事物,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
那么如何“量体裁衣”,杨传堂表示,交通部门提出的解决思路是: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需要。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按照办法,交通部门提出了相应转变途径,通过一定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
连线本地
出租车公司谋求“互联网+”合作伙伴
3月14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等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释放出的“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私家车转网约车相应途径已提出”“鼓励企业和驾驶员利益共享,逐步解决‘份子钱’问题”等信息引发各方高度关注。
记者随即走访了省内行业主管部门、出租车公司等相关方,听听他们的期盼和打算。
行业主管部门将在政策出台后抓好贯彻落实
对新闻发布会释放出的信息,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出管处负责人表示,出租汽车改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交通运输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将在国家层面的政策出台后,结合我省实际及时抓好贯彻落实,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开展。
“我们确实已有了一些想法,但现在不便透露。”成都市交委出管处负责人坦言,地方政策肯定不会“抢跑”,将与国家层面的政策保持“同步”。
成都市出租汽车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行业协会,一定会贯彻落实好国家层面的政策,扎实稳妥推进改革,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出租车公司积极寻找适宜的“互联网+”合作伙伴
出租车公司的反应很热烈。“今天上午公司专门组织了大家收听。”成都众和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朝福很激动。交通运输部“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是不合法的”的明确答复,让他吃了一颗“定心丸”。“10多万价格的私家车一年保险费4000多元,而同价格的营运车一年保险费要上万元。”谢朝福认为,私家车运营成本要远远低于出租车,如果任其无约束地进入市场,是一种恶性竞争。成都金雁出租车公司总经理许春明的看法与其一致,希望政策能尽快出台,所有的车辆——出租车和网约车,都在法律框架下规范、合法经营。
对交通运输部“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实现和驾驶员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逐步解决‘份子钱’”的发声,谢朝福表示“公司要生存,非常愿意改”。他说,曾经和滴滴等网约车平台谈合作,但对方的提成要求“太高了”,目前正在寻找适宜的合作伙伴。成都春雨、商旅、金雁3家出租车公司正谋划推出一款网络打车软件,提供用手机网络拼车、叫车等服务。
四川日报记者王眉灵熊筱伟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 私家车转做“网约车”或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