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天,四川省卫计委、食药监局及成都市食药监局即展开核查工作。一天过后,四川省疾控中心宣布核查结果:省疾控中心所购疫苗均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批签发合格证,都是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可放心接种。
同时,四川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展开紧急排查工作。发现有非法经营使用疫苗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四川省疾控中心:未采购无资质疫苗
18日,根据省卫计委部署,四川省疾控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对2010年以来全省第一类疫苗和省疾控中心采购的第二类疫苗开展了自查。19日,四川省疾控中心宣布:经查,省疾控中心所购疫苗均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批签发合格证,都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可以放心使用。
据悉,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四川省第一类疫苗由省级相关部门招标采购,经国家核准资质且中标的生产企业直接供货。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省疾控中心采购的第二类疫苗,均向持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含疫苗经营)的疫苗经营企业、持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含疫苗生产)的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采购,所采疫苗均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批签发合格证。没有向无资质的任何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
同时,全省所有第一类疫苗和省疾控中心提供的第二类疫苗均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存储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保证在2-8℃或-20℃储存、运输,符合疫苗冷链管理要求,有相应的温度记录,管理规范。同时,各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均按要求做好疫苗的冷藏,每日开展2次温度监测,确保疫苗储存规范。当前,全省疾控系统和接种单位冷链系统运转良好。
全省疾控系统将积极配合食药监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川省食药监局:全省紧急核查
成都商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18日晚发出的紧急核查通知,四川省将密切关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信息,并配合做好核查工作。要求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一旦发现有山东省非法经营疫苗类产品流入四川,立即查明产品购进、使用和库存情况,对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对已用于人体接种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具体情况,并对接种效果进行评估。发现有非法经营使用疫苗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相关工作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18日,成都市食药监局已要求辖区内相关企业展开自查。
成都商报记者 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