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义务,而阆中一位九旬老人却没想到,因为赡养一事,和子女对簿公堂。经过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法庭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 老人的子女终于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老人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清瘦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久违的笑容。
无人赡养 九旬老人要告状
这起不寻常的赡养纠纷的主角是已97岁高龄的何大爷,正常情况下,这样高寿的年纪在一般人家中定会被当做“福星”,怎么会无人赡养?更何况老人还有五个子女。
老人的现状让受理案件的阆中法院老观法庭的工作人员不敢有一丝懈怠。
经了解, 何大爷是被儿媳撵出家门的, 原因是老人大腿摔断后卧床不起,吃喝拉撒都得在床上,所以二儿媳在正月十三那天将他从屋里抱出来放在家门前的阶沿上撒手不管了。
听说法官前来了解情况,村民们纷纷表示有话说———“老人的腿为什么会摔断,是因为二儿媳把他卧室的灯泡拔了, 晚上起夜没有电造成的”;“去年腊月,他二儿媳妇也把他从堂屋里抱出来丢在阶沿上不管, 当时是村干部处理的。”
承办法官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赶到老人家里了解情况。当看到何大爷已住在大儿子家里时,法官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随后,法官通过走访村社干部和群众,事情始末渐渐明朗。
兄弟积怨 导致赡养老人难
经历近一个世纪的风雨, 何大爷与老伴共生育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原来约定大儿子供养母亲, 二儿子供养父亲。2014年, 何大爷的老伴去世后, 二儿媳便要求两个儿子每人每20天轮流赡养何大爷,大儿子也同意。同年,老人摔伤后,二儿媳又要求三个女儿也要赡养老人。 三个女儿也表示同意。
今年正月里, 轮到二儿子赡养何大爷,不料,二儿媳却以老人把屎尿泼在自己屋里(老人居住在二儿子堂屋里)为由,把老人从屋里抱出来放在门外, 大儿子见状只好把老人抱回家护理。
据村民介绍, 兄弟两家因赡养老人积怨很深,两家住在一个院子里,但中间还用一根长竹竿隔开, 二儿媳把老大家的院坝挖了种葱。 大儿子本身有病,行走不便,大儿媳憨厚老实,但二儿子家是老婆当家, 二儿媳争强好胜,脾气不好。三个女儿都嫁在本镇。老人的现状是长期卧床, 需要专人照顾。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到当地巡回审理, 彻底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
巡回审判 老人生活有依靠
承办法官将法庭搬到老人家中,并邀请石滩镇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村干部等一同参加调解工作。当天旁听的群众达300人之多。
庭审中,大儿子表示愿意赡养老人,但要求老人的后事由二儿子一人操办,原因是他已经操办母亲的后事。 三个女儿也表示同意赡养,但不同意分摊老人的后事,认为不合符当地风俗,还助长了二儿子一家不赡养老人的歪风, 并要求二儿媳把近年来领取的老人的低保、 农保钱和报销的住院医疗费3900元拿出来,由老人开支。二儿子要求老人赡养和后事必须由大家共同承担,甚至说出了“三个女儿都还没有死,如果你们死了就不承担”的话。
承办法官通过庭审了解到,问题的症结是二儿媳与其他兄妹不合, 而且蛮横不讲理。认为判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特别是护理问题,反而会出现互相指责、推诿扯皮的情况,到头来受苦的还是老人。
法庭决定采取调解方式, 通过释法明理,一家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何大爷由二女照顾护理,其余四子女按月各支付300元生活费,医药费(凭票据)和丧葬费由五子女平摊。
这样的调解结果使老人的生活有了根本保障,但唯一遗憾的是没有满足老人到儿子家居住的愿望,以致庭审后二女儿将老人接到自己家赡养时,老人面对自己生活了近百年的故土,留下了辛酸的泪水。旷心怡 (来源:南充晚报 记者 赵丽)
原标题:南充九旬大爷摔断腿竟被媳妇赶出门 怒告五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