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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诗歌奖”被曝抄袭方今发声明证清白

2016-04-20 10:30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4月16日,网曝重庆诗人唐诗获得“遂宁《华语诗刊》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赢10万元大奖的诗歌《在暮色中赶路》,与重庆诗人金铃子的《暮色多么沉寂》多处词句重合。金铃子接受记者采访,称诗歌为2010年所作,2011年3月发表,唐诗则称他于2000年就已经创作出来。双方当事人都不愿意继续追究此事。

今天上午,事情有了进一步发展,唐诗沉寂数日后,发出声明决定自证清白,他要给相关部门提供证据,他依然坚持诗作是自己创作,他说:“相信最终会有水落石出,事实胜于雄辩。”

下面是唐诗的声明原文:

唐诗关于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获奖诗作的声明

最近,因本人获得《华语诗刊》主办的“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获奖诗作《在暮色中赶路》却被无端指称“疑似抄袭”,而受到媒体和诗歌界的关注与传播,由此给我的生活、工作造成了困扰。如今,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不加以回应,以此自证清白。

事实上,我的获奖诗作《在暮色中赶路》,早在2000年的冬季便已完成初稿,当时,也曾在一些文朋诗友之间传阅过,比如:重庆画家、诗人某某某先生,重庆诗人某某某先生。最初写作《在暮色中赶路》时,我因为生活等方面的压力,而处于极度迷茫的状态,诗中也透露出了一种“冷”的色调,但不乏希望之光。

2001年,我请重庆诗人某某某先生斧正拙诗《在暮色中赶路》。

2002年12月,我请某某某先生为我审选诗集《花朵还未走到秋天》,原本打算将此诗收入,但某某某先生认为不够成熟,未选入。

2005年上半年,我再次对拙诗《在暮色中赶路》做了修改,至此,拙诗《在暮色中赶路》基本定型(即现在获奖文本)。

2009年上半年,我请某某某先生为我审选诗集《幸福村庄》,由于超出了不少篇幅,某某某先生删除了十余首诗作,其中就包括《在暮色中赶路》》,也是一次证明。

2015年6月初,《华语诗刊》主编唐毅先生向我约稿,要求是未发表过的诗作。于是,我请某某某先生看看在他手中是否有我合适的旧作,随后某某某先生通过电子邮件发来了我的旧作《在暮色中赶路》一诗。然后,我将《在暮色中赶路》、《月光与牙齿》、《老蜜蜂》等八首诗作,一并发送到《华语诗刊》专用邮箱。随即《华语诗刊》编辑将《在暮色中赶路》等四首拙诗发表于《华语诗刊》2015年6月号。

2015年8月初,一位诗友打来电话,说我获得了《华语诗刊》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第二季度提名奖,让我颇感意外,因为《华语诗刊》编辑向我约稿时,只是说刊发,并没有说参与评奖。随后,《华语诗刊》在纸刊和网络发布了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第二季度提名奖的消息,至2016年4月初,时间长达八个月之久,并未有人对拙诗《在暮色中赶路》的著作权提出异议。

2016年4月6日,经由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终评委三轮票决,我凭借诗作《在暮色中赶路》 最终赢得“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然而,我随后却被无端指称“疑似抄袭”,而受到媒体的关注,以确定性的语言展开评判,并对我的人格进行贬低和侮辱。

面对来自各方面的非议和指责,本人特此申明:我没有抄袭过任何人的作品。事实将证明我的清白。

我将保留对恶意中伤、诋毁我人格者,诉诸法律的权利。

最后,衷心感谢关注、理解和支持我的所有文朋诗友和读者,谢谢大家!!!

唐 诗

2016年4月20日

(说明:本文中的“某某某等先生”暂未写出名字,真实姓名仅向有关机构提供。)

昨日,金铃子在其微信发出几点说明:

这两天,我拒绝了无数记者采访,没有回复大多数朋友微信,因为出现这样的事情我非常难过,我甚至希望,我不曾写过这首诗。

这首诗歌写于2010年12月19日12:03:20,首发于2011年3月《诗歌月刊》,我在鲁迅文学院读书时修改后发于《中国诗歌》2012年6月,出诗集《越人歌》2012年11月出版,我再度做了修改。。

就此说明,不再接受任何关于此件事情的采访或者回答朋友们微信。这些与我无关,我是一个他人。

时间非常紧张,我的毕业作品还没有做。

有人说诗坛乱,在我看来没有诗坛,只有祭坛。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陈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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