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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企业注意:年报要趁早 截止时间仅剩1个月了

2016-06-01 17:18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朱海丹)6月1日报道 7月1日零时,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自动关闭年度报告系统的填报功能,未报送2015年度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今天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截至今年5月22日,全省企业平均年报公示率为52.09%。本月起省工商局将开始对全省年报公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据了解,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2015年12月31日(含)前在四川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户、农专社,应在今年6月30日前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应真实有效。

四川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负责人提醒,市场主体要积极重视每年的年报填报工作,并对年报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或者公示信息虚假失真的,企业登记机关将按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异常状态);满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失信企业不仅创业之路将遇阻,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办理银行业务等方面也将受到限制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

同时,今年4月,省工商局出台的《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明确规定,经营异常企业不得申报“守重”企业。“年报要趁早,以免后期系统拥挤给年报工作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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