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男子小刘
泸州古蔺20岁的小刘仅小学毕业,进入社会一直没像样的工作。恋爱过几次,女友都离他而去,常年在社会上游荡。某日,小刘无意间通过朋友小强认识了不满14岁的女孩小花(化名),竟然打起了“歪主意”。
背着小强,小刘将小花带到古蔺镇某小区出租房内,诱惑小花和自己发生性关系。回家后,小花将此事告诉了家长,家里人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古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出击,将准备逃往外地的小刘抓获。经查,小刘在明知小花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以耍朋友的名义诱惑小花并与其发生性关系,小刘已构成强奸。目前,小刘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陈霜 记者 蒲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