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叶锐在2015年“法治中国·四川法治人物”评选中,获得“四川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他的获奖感言是:“我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官,我只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做到最好。获得这个奖励对我来说是个鼓励,这份荣誉属于大家。”
他们或是严惩犯罪、坚若磐石的主诉检察官,或是公安战线上的“反假币尖刀”,或是我们身边的创新普法能手,或是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官妈妈”……他们拥有共同的名字——“法治人物”。从今天起,本报将带您回顾2015年,我市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优秀法治人物代表,倾听他们与“法”有关的动人小故事。
【人物档案:叶锐】
成都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主任检察官。获得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博士学位。2005年开始从事公诉工作,凭借突出的公诉才能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两次。两次被评为“成都市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并于2010年荣获“四川省十佳公诉人”称号,2013年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作为一名公诉人员,叶锐通过10年的努力,完成了从公诉新兵到业务能力全面的优秀公诉骨干的转变。
从2005年10月定岗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以后,叶锐先后参加办理了彭某民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易某林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杜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某高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徐某杰等17人电信诈骗案,廖某婷故意杀害孪生妹妹,蒋某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他既注重对案件本身的证据审查、定性分析,又注重公诉工作中面对的各种疑难、复杂问题的处理。既注意案件本身的审查起诉,也注重对案件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保护。
2010年,叶锐办理了徐某杰等17人电信诈骗案,此案不仅犯罪嫌疑人众多,而且被骗群众近40余人。案件审查期间,经常有群众打电话或直接上门找叶锐询问案件进程和赃款能否追回。每接到一个咨询,他都耐心地讲明案件的进度,解释案件办理周期长的原因,说明赃款的保管状态。同时,叶锐反复和公安机关沟通,注意款物冻结期限,避免冻结期满后出现款物真空的状态。在庭审后,叶锐积极和法院方沟通,确保全部款物准确退还到群众手中。
(市检 本报记者 晨迪)
原标题:从检10年300案 无一错诉漏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