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朱海丹)6月20日报道 6月20日至24日是全国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今年“举报宣传周”主题为“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今日上午,成都市检察院召开2016年“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6月26日至今年5月25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79件249人,立案查办各类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46件74人。
依托“四位一体”举报系统 受理的529件举报线索均在时限内审查处理
据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云介绍,2015年6月至今年5月,成都市检察机关按照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和分级负责的举报工作原则,依托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举报系统,依法按程序将属于检察院管辖的举报线索导入执法办案程序,对受理的529件举报线索均在法定时限内审查处理。
对实名举报线索,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并结合实际,落实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各项举措,没有发生一起因检察机关处理不当而引发的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事件的发生,并尝试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继续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 立案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179件249人
在查办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方面,苏云表示,2015年6月26日至2016年5月25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查办贪污贿赂犯罪职责,继续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工作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79件249人。其中,查办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19人(含厅局级干部6人)。
全市反贪部门加大了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4件55人,严肃查处基层腐败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贪案件55件81人。同时还以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查办了村公资金、环境保护、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国有企业和人社领域案件共计108件149人,保持了高压反腐态势。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活动,加大追逃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成功追回2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其中1名为红色通缉人员。同时,针对行受贿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着力查处行贿次数多或者行贿人数多,行贿数额大、获取巨额不正当利益,向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案件25件34人。
记者还了解到,2015年6月至2015年5月,全市上下两级检察机关反渎部门通过发挥和完善侦查办案一体化的机制作用,共立案查办各类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46件74人。
开展行贿犯罪案查询31748次 涉及单位32696家、个人34567个
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面,全市检察机关继续跟进天府新区、环城生态区、西部国际会议中心、北改等成都市重点工程项目同步预防。以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为契机,围绕政法、国土、人社、卫生、教育等六大重点行业,针对涉农扶贫、行政执法、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情况,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宣讲。
同时,还从细节入手,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服务品质。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日,两级院共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748次,涉及单位32696家,涉及个人34567个,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35家单位,127个个人,挡在招投标、人事任命之外,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严把廉洁准入关口提供了专业支撑,有效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审查减刑5189人、假释124人 审查提出书面检察意见358人 全部被提请机关采纳
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方面,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法律监督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对“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案件以及罪犯因重大立功提请减刑案件的监督力度,把对罪犯提请到法院裁定的全过程置于法律监督之下。 通过建立“两审一核”监督制度,完善减刑、假释案件中的财产刑履行情况审查制度、落实在押人员信息采集制度等方式,形成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全程监督模式,有效地保障了刑罚变更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司法公信力。2015年6月至今,成都市检察机关共审查减刑5189人、假释124人、暂予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22人,派员出席庭审活动93次,共审查提出书面检察意见358人,全部被提请机关采纳。
成都市检察机关还不断创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牵头组织司法局社区矫治工作人员、监所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协作联动,共同制定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个性化方案。“试行一年多以来,该检察室与司法局共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26人次,其中24人顺利就(创)业,1人考上大学,无被收监或再犯罪记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苏云表示。
一、职务犯罪举报案例:
2013年7月,崇州市检察院收到服刑人员李某实名举报信,举报某监狱监区长高某某以调换工种、给予关照等为名收受多名服刑人员钱款,数额巨大。崇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查清高某某的受贿犯罪事实。高某某最终被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追缴违法所得。因李某实名举报查证属实,其提供的线索情况对侦破高某某受贿案起到关健作用,崇州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决定给予李某现金奖励。
今年6月15日,崇州市检察院对一实名举报职务犯罪的服刑人员进行了举报奖励,将奖金发到其委托的领取人手中。为保密需要,崇州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干警在奖励前专程到举报人所在地,听取其就奖励形式、领取奖金地点、领取人及是否披露个人信息等征求其意见,保证了在高度保密情况下兑现奖励。
二、反贪典型案例:
(一)陈雄受贿案。2015年2月,成都市院在接到市纪委移送成都市侨联原主席、党组书记陈雄涉嫌受贿案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2003年至2013年期间,陈雄分别利用担任成都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成都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主持学院、学校全面工作的职务之便,在修建教学楼、学生宿舍、体育馆等各项学校基础建设工程中,为承建商承揽工程提供便利,在工程款拨付上提供关照和进行协调,为此收受承建商好处费,共计现金43万,价值47.8万的住房一套及价值7.8万的车位一个。2015年8月7日,陈雄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二)李怡贪污案。2015年6月,武侯区院在接到武侯区地税局工作人员李怡涉嫌贪污案的举报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2011年至2015年期间,李怡利用负责武侯区玉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个体户税收征管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单位公款285万元。2015年8月27日,李怡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