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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或原名播出 香港仲裁庭驳回Talpa诉求

2016-06-22 20:14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史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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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月22日)中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基于6月12日全日的香港聆讯,作出明确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驳回Talpa对临时禁制SCML/梦响(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和浙江卫视)使用"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救济请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同时明确表示,允许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

早在今年5月,Talpa就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其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尚未作出裁决之前,6月20日唐德影视又在北京提出相同内容的诉前保全,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现在看来,昔日唐德影视在北京提出诉前保全之时,并不确定Talpa是否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众所周知,"the voice of…"的模式及所有相关权利皆由Talpa授权给唐德影视。根据今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判决,Talpa本身不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所以更无权授权唐德使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也明确表示:今年7月,浙江卫视可以播出由灿星制作提供的《中国好声音》节目。灿星制作副总裁、"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表示,会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最新裁决结果,作为证据提交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复议,请他们在新证据的基础上作出裁决。

据法律界人士分析,当时Talpa与星空传媒签订的一到四季的版权合同中注明,双方如果产生任何争议,适用英美法系,优先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因此,Talpa会在香港仲裁庭就《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名称提出仲裁。而这一仲裁结果将直接影响Talpa新的授权方(即唐德影视公司),因为Talpa不拥有该节目中文名,唐德主张保全该名称的基础已不存在。因此这不是香港法律和内地法律的区别问题,而是作为模式授权主体的Talpa公司根本无权使用《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名的问题。

那么,究竟灿星能不能使用《中国好声音》这5个字?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联系了宣传总监陆伟。他表示,Talpa和他们签定的合同里著明,如双方发生争议适用英美法系解决。香港仲裁庭的裁决表明,Talpa公司不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名称,也不具有授权给唐德使用的权利。灿星将把这一证据提交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复议,并等待最终的结果。同时,灿星方也表示,香港仲裁庭的仲裁结果也表明允许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

随后,记者联系了唐德方面,唐德影视品牌宣传总监毛哲表示还不清楚消息来源。"这是两个独立的案子,首先香港司法体系与内地司法体系有差别;其次两个官司的原告、被告都不同,是两个独立案子。而且,即便香港仲裁机构做出这个决定,也不意味着最后的仲裁结果会支持灿星方面,大家要看他们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是什么。大家应该记得,今年初香港仲裁机构还曾发过禁令,禁止灿星在内地继续做新一季的《中国好声音》,估计是他们认为不用重复发禁令吧。"

记者 任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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