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李立)6月27日报道 今日晚间本网从市卫计委获悉,关于近期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市卫计委今晚发布两项通告。
一、已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现证件遗失、损坏等情况的,可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补办或换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办理截止时限。
二、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截止时间延长到2016年7月31日。
另据华西都市报
哪些夫妻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什么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2、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因离婚或丧偶单独申领的,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离婚、丧偶的提供免冠单人一寸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