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7日开始,泸州社交媒体上热传一段视频,视频显示几名警察强制带走一中年男子与女士。今(8)日,泸县警方回应此事,原来是警方执行公务时,看到该男子超载还未戴头盔,在要求查看证件时,该男子极不配合,辱骂、阻挠民警执法后,采取的强制措施。最后,该男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警方行政拘留十天。
从7月7日开始,此视频先从网友QQ空间传出,并取“这就是四川省泸州市泸县腐败民警,看看上岗衣衫不整乱用暴力”的标题,引起网友转发到朋友圈、微信群。此3分30秒视频显示,5名民警与辅警围住一中年男子与女士,似乎在检查什么,但该男子不配合,口中还大声嚷嚷着什么,民警对男子说,“你前前后后阻碍半个小时。”“嘴巴放干净点。”“口头传唤你到派出所调查。”随后,民警与辅警将男子按倒在地,强行给他拷上手铐,而跟该男子一起的女士则大声呼喊“打人啦!打死人啦!”
这到底是不是警方滥用执法权?今日,泸县警方在官方微信上发布消息:7月6日,泸县公安局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遭遇违法行为人陈某某辱骂、阻挠,陈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警方行政拘留。
当天9时许,喻寺派出所民警、辅警在辖区道路开展交通安全检查,陈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着妻子和孙子经过时,因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和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陈某某在民警对其处罚时,公然在执法现场口出秽言,侮辱民警、辅警,并多次推搡民警。民警、辅警保持理性,文明执法,填好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和驾驶证照一起全部交予陈某某,陈某某又声称证照有问题,继续辱骂和纠缠民警、辅警。事中,民警多次口头制止,警告陈某某不听劝说,阻碍执行职务将被传唤接受调查处理。陈某某仍谩骂、纠缠不休,导致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民警见警告无效,遂先行口头传唤陈某某,陈某某当场拒绝。民警再次强制传唤,又遭陈某某剧烈抗拒,民警、辅警多人一起,方才将陈某某控制。陈某某妻子见状,又上前拉扯民警、辅警,扯坏警用背心,阻挠带走陈某某,大声喊“打人啦!打死人啦!”。最终陈某某夫妇被一起传唤,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泸县公安局受案调查取证,查明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当日即被泸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给予情节轻微的陈某某妻子批评教育。
警方工作人员介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法定义务,也是维护交通参与者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首要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当事人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具体包括违法行为人以主动、非暴力的方式实施的阻挠、妨碍行为,比如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方法。”警方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法律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适用时,都属从重处罚情节。
原标题:泸县一男子辱骂阻挠民警执法 被行政拘留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