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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企业抢“头条” 国标局驳回今日头条异议

2016-07-22 22:24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头条商标_副本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李立)7月22日报道 今日本网从四川司南购物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司南)获悉,该公司在2014年1月5日申请的“头条”商标正式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裁定书,准予注册。据悉,2014年12月该商标公示期间,用户数已突破4.5亿的著名资讯APP“今日头条”持有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对司南的商标注册提出“近似商标”和“商标抢注”异议,近日今日头条的异议申请被正式驳回,中华茶馆联盟常务副会长王挺表示,“这意味着‘头条’商标正式落户成都。”

工商资料显示,司南经营范围为“商品批发与零售;农作物种植;树木种植;牲畜、家禽饲养”,而今日头条是一家成立于2012年的移动互联网企业,主要提供互联网信息等服务,其营业执照也显示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等等”,一个在食品和农产品生产行业,一个在IT行业,八竿子打不着,为何会产生商标异议?

著名策划人、司南董事长杨涛告诉记者,“我们下一个方向是重点从事茶叶生产经营,品牌是发展的关键。四川优质茶叶以绿茶为主,绿茶又以头道茶、头芽春茶为好;另外‘头条’也预示着我们四川绿茶将来会发展为行业内头名,所以我们在涉及茶叶的第30类商标中申请了‘头条’商标,结果不想却引起了‘今日头条’的异议。”

头条商标裁定书_副本

头条商标裁定书2_副本

司南向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提供的答辩书显示,“今日头条”提出了两项异议,“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系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以一定影响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司南商标申请代理人北京恒华佳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威伦解释称,“今日头条的意思是司南的‘头条’商标与今日头条已注册的6个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另外,他们认为司南注册‘头条’属于商标抢注行为。”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裁定书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今日头条)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服务不属于类似商品服务,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人(司南)恶意抢注其在先使用的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的证据不足。”

谢威伦解释道,“今日头条没有注册第30类商标,同时既不具备生产经销第30类食品的资质,也不具备生产经销第30类商品的实际条件。所以司南注册第30类商标与今日头条既不类似,又不符合‘抢注’的情形。”

著名茶叶专家、中华茶馆联盟常务副会长王挺告诉记者,“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裁定这意味着‘头条’商标正式落户成都,将为成都乃至四川茶叶行业的高端品牌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今日19时许,记者就此事电联今日头条公关部询问“是否会继续采取相关法律行为进行商标异议?”,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相关法律人士告诉记者,“涉事方如果对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的裁定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提起行政诉讼,再次就裁定举证。”

知识产权在当今商业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超级IP的获取之路也越来越艰难。据悉,北京字节跳动公司的“今日头条”也一波三折。今年4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才判决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今日头条”商标驳回复审决定,北京字节跳动公司才重新获得将“今日头条”注册为商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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