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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着小偷去盗窃 成都“野的”司机成共犯

2016-07-25 11:46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朱海丹)7月25日  为贪图高价,“野的”司机明知乘客去盗窃作案,仍为他们提供载客服务,结果自己也触犯了法律。记者今日获悉,该案件经成都市郫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司机夏高(化名)因盗窃罪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男子夏高平时在成都跑“野的”挣外快,2016年2月的一天,他突然接到顾客电话让他到火车站接人。想到火车站一般都是跑长途的大单子,夏高飞速赶到火车站,如约接到四个外地小伙子上车。然而在车上,这几个小伙子并没有像普通乘客一样立即告诉夏高具体要去哪里,而是要夏高带他们到周边区县的繁华地段逛,找较大较好的当地网吧。一开始,夏高以为这四个小伙子想去上网,于是带着他们到了金堂。看到一处繁华街道上的大型网吧,小伙子们就喊夏高停车,其中两人下车走进网吧“上网”,另外两人则和夏高一起在公交站台等待。

然而半小时后,“上网”的两名小伙子就匆匆从网吧出来上车了,和车上的人挤眼示意后,吩咐夏高继续开车逛繁华街道。夏高依照他们的指示,带着他们在区县繁华的地方到处逛。每看到一家大型网吧,就会有两人下车进去“上网”,但短短半小时左右就又出来走人。就这样,一路走走停停四五次。最后夏高把四名小伙子拉回了火车北站,后排的一个小伙子递了1200块钱给夏高。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都能看出这四名小伙子不是真正的上网,而是摸进网吧流窜盗窃作案。其实社会经验丰富的老司机夏高也早就识破了他们的“猫腻”,不过一晚上带着这些小偷多跑几趟,就能挣到比平时多得多的钱,更何况自己只负责开车,不用冒任何风险。于是夏高接上了这个“好差事”,心照不宣地载着这帮小偷接连几天在新都、彭州、郫县等地作案多起,直到接到受害者报警的民警将几人连人带车当场挡获。

在检察官面前,夏高坦承他知道这伙人是去偷东西的,但以为自己只是载客收费不构成犯罪,没想到还是触犯了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夏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这类案件与容留卖淫和容留吸毒的案件有相同之处,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他人要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还为他人提供方便,实际自己也无形之中助长了犯罪分子的违法活动,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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