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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 成都全民健身将实施新标准

2016-07-31 18:38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张家华)7月31日报道 经过广泛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有关专家调研论证,从8月1日起,新《成都市体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此次新修订的条例,提出成都市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市民健身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成都市体育主管部门每四年举办一次老年人健身运动会;成都市中小学全校性运动会将从一年一次增加到一学期一次。此外,还包括建立基层全民健身组织、开展学生健康检查和体质监测、完善青少年体育竞技人才培养经费保障机制等内容。

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实现农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在此次修订的《条例》指出,全民健身仍是成都体育事业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条例》提出,成都市将继续坚持举办元旦健身越野长跑;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所在周成为成都市全民健身活动周,期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总决赛;打造“运动成都”这一全民健身品牌,广泛开展具有成都特色的棋类、太极拳等各类全民健身活动。

同时,《条例》提出,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农村行政村全民健身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应当依据相关标准规范,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现有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者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应当整合资源、开拓空间,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

学生每天校内健身时间不少于1小时 要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

为切实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条例》还特别增加“每位中小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项目技能”,该项目的结果评价记入成都市中小学“2+1项目”评价表,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这在全国此类条例中为首次列入。

根据《条例》,成都中小学全校性运动会将从一年一次增加到一学期一次;科学安排学生课间操和课外体育健身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校内体育健身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成都实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科学设置体育考试项目。此外,还将定期开展学生健康检查和体质监测。

市民可免费或低价使用公共健身场馆

《条例》要求,市级应当建有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能够举办国际性体育比赛的大型综合体育场馆和单项赛事中心;区(市)县应当建有标准化的“一场一馆一池两中心”,即田径场、游泳池、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镇(乡)、街道应当建设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场所;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应当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高于0.1平方米或者室外人均用地高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要求,成都本市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市民免费或者优惠收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向市民公示其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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