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8月1日报道 今日凌晨,郭某驾驶川A17J**黑色奔驰车在蜀西路进城方向处被交警二分局民警挡获,被查出醉酒驾驶。经调查,郭某曾因为饮酒驾驶被予以处罚,目前已被刑拘。
交警二分局民警告诉记者,8月1日凌晨,郭某驾驶黑色奔驰车在蜀西路进城方向被交警二分局三大队民警李彦辉挡获,现场酒精检测仪测出酒精含量为89毫克/100毫升,后抽血检查,血液乙醇浓度为87毫克/100毫升。经调查,郭某曾于2010年3月3日因饮酒驾驶被六分局查处,记6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并处300元罚款;2015年2月20日因醉酒驾驶被交警四分局查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青羊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
郭某告诉记者,7月31日晚7时许,和四个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喝了一瓶劲酒两瓶啤酒,十二点过准备去买点夜宵吃,“想到时间那么久了,那么晚,买夜宵就十多分钟的事情也不会出什么事,就自己开车去买,”郭某向记者描述当天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属从重处罚情节。
郭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