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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奖励金额可达30万元

2016-08-04 12:42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粱巍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实习记者宋雅婷)8月4日报道 今日上午,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记者了解到,《办法(试行)》已于2016年7月11日正式实施,市民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热线12331,或者通过食药监局的微信、微博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违法行为,对社会公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将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举报奖励等级及案件性质等因素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可达到30万元。

成都市食药监局药品监督总监何晓介绍,本次实施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举报范围,包括了食品领域26项、保健食品领域7项、药品领域15项、、医疗器械领域9项、以及化妆品领域6项一共63项。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今年实施的《办法(试行)》提高了奖励标准,其中,一级举报奖励货值金额的8%-12%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金额不足1000元,按1000元奖励;二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4%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三级举报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2%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奖励。“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对于打击违法行为影响重大、犯罪手法新型,且造成或可能造成系统性、行业性风险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还设置了重奖举报奖励。”  

“今年修订的《办法(试行)》还有个区别就是,原来的是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查处的予以奖励,而现在我们把依法查处去掉了,只要查处属实,就可以予以奖励,这样也是提高市民参与到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来。”市食药监局应急管理处处长陈刚告诉记者,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申请登记举报奖励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向告知申请登记的部门提供申请登记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指定的银行账户和《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申请表》,同时,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对于不超过300元(含300元)的小额奖励金的情形,举报人还可选择以电话充值的方式领取。  

据悉,全市食品违法立案2832件,处罚金额2541万元,其中投诉举报案件674件;药品违法立案458件,处罚金额1074万元,其中投诉举报案件35件。全年发放投诉举报奖励604件,同比去年增长486%;发放投诉举报奖励金79.6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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