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手机上,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直播视频。 成都中院供图
这是一场镜头下的审判。
墙上的录音录像设备居高临下,全方位记录着庭审全过程,并通过视频信号向外界直播。乐山中院刑一庭副庭长任旭东坐在审判长席位上,心里“有一点紧张”。
正在开庭审理的,是一件“故意杀人、容留他人吸毒”案。在28年的法官生涯中,类似案件任旭东不是没有审理过,但将审判过程置于镜头之下,向全社会同步直播,对他来说还是第一次。“审判的过程都在聚光灯下,不容出一丝差错。否则,无论对庭审各方还是司法公信,带来的都会是伤害。”
任旭东经历的庭审视频直播,在全省并非首次。据省法院统计,自去年上半年以来,全省已有超过35家法院进行了庭审视频直播。对此,四川大学博导、法学教授万毅预测,随着法院工作与互联网+更加紧密地结合,“镜头下的审判”开启了公众旁听法院庭审的一个新时代。他认为“在当前这对提升司法公信意义重大”。
镜头前的
新模式
法院庭审视频直播引微博粉丝暴涨
受场地影响,法院公开庭审只有涉案当事人和少数群众能够到现场旁听。有没有办法让更多的人参与“旁听”?
去年5月,成都高新法院开省内法院之先河,开通庭审微博直播平台,庭审直播音频、视频在线同步播出。公众只需要关注成都高新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就可以看到该院庭审的视频直播。在该院随后通过网络视频直播的一桩盗窃案和一桩危险驾驶案庭审中,舆论给予了一致肯定。
此后,作为司法公开的一种新模式,成都、内江、乐山、眉山等地中级、基层法院相继尝试视频直播庭审,其微博粉丝数量以千为单位快速上涨。
内江中院通过微博视频直播一起合同纠纷案庭审后,其微博“甜城天平”粉丝量24小时内增加了3000余个,而视频庭审的直播观看量达到1.9万余次。成都中院试点8场视频直播,为该院官方微博吸引新粉丝3万人。
试水法院的举措,赢得网友纷纷点赞,超过50%的网友留言明确表达了对视频直播庭审的支持。网友“爱你不后悔474”明确表态“支持司法公开、支持庭审公开”。网友“钱多多乐乐无限”在看了内江中院的合同纠纷庭审视频直播后留言: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提高风险意识,一定不能上当受骗。
去年下半年,成都中院出台推广庭审视频直播方案,计划在2016年内所有科技法庭全部实现庭审视频直播功能。成都中院以后的案件庭审将“以视频直播为常态,以不直播为例外”,而不进行庭审视频直播的案件,需在开庭前提出申请,并报请领导审批同意。
在我省,目前已有35家中、基层法院选择当地影响力大、普法意义强的案件进行庭审视频直播,案件类型在刑事、民事和行政领域均有涉及。但是,推广力度最大且形成制度的,目前还只有成都中院。
对于成都的“冲在前头”,成都中院院长郭彦表示,视频直播庭审对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和拓展与案件当事人、网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网络互动都很有意义和价值。
镜头前的
新压力
在视频直播中,受到挑战的对象不仅仅是法官
走进法庭前,任旭东再次认真整理了一下法袍。他坦言,想到庭审过程要视频直播,自己心里是有压力的,这压力来自多个方面。
首先,案件关注度非常高。当天的“故意杀人、容留他人吸毒”案,不是一起普通刑案。这起案子的直播,吸引了3万余人同时在线观看。
其次,担心庭审出意外。虽然对庭审经验充满自信,但“意外是谁也料不到的,比如庭审各方的配合度等”。任旭东觉得,当庭审全过程都暴露在镜头前时,审判长对庭审意外的完美驾驭和处置,不仅关系自身形象,更关系到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
成都中院刑事法官于忠也有类似的体会。去年6月,于忠审理的一起涉毒案件,成为成都中院第一起视频直播庭审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我还是很有压力。”于忠说,“视频直播使所有公众都能聚焦庭审过程,而我在法庭上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是公平正义,是成都中院法官的整体形象。”这一次,于忠的庭审提纲比平时准备得更充分,做好了各种情况下的应对预案,甚至连合议庭审成员进法庭的顺序,他都考虑到了。“有压力,更谨慎”,这几乎是所有参与视频直播庭审法官的共同体会。
内江中院民三庭庭长周利芬坦言:“视频直播庭审,让审判长从以前只需面对双方当事人,变为要面对整个社会,庭审准备工作的确比以前更加谨慎细心。”
而眉山中院刑二庭法官彭冬梅虽然表示“没有压力”,但“为了庭审效果更好,在准备工作上的确花的时间更多,处理问题更细致”。
作为全省法院首届审判业务专家,省法院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赖波军认为,视频直播庭审,最大的挑战是法官业务素质,随着司法公开的深入推进,法官必须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才能更好地应对挑战。
实际上,庭审视频直播挑战的对象不仅仅是法官,所有法庭活动的参与对象,都将感受到这一变化对自己的“法庭角色”的影响。
成都市检察院检察官梁治德表示,庭审视频直播对公诉人的法律功底、综合素质、临场应变能力都是一种考验。而成都市金牛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程根德则表示,庭审视频直播促使自己更加认真地履行陪审员职责。
镜头前的
新议题
什么样的案件应该视频直播?业界建议制度规范
对于庭审视频直播在提升司法透明、促进司法公开方面的意义,几乎所有法官、公诉人、人民陪审员、律师、学者都给予了肯定。但他们也指出,对这一现象应该辩证分析看待,建议有一套完整的制度来加以规范。
据万毅介绍,庭审视频直播在国际理论界是有分歧的,反对者认为这种方式会暴露当事人的隐私,造成对司法独立的干扰,赞成者则认为此举有利于司法公开透明。“在当前形势下,庭审视频直播利大于弊。”万毅认为,当前司法最突出的问题是因为司法不透明造成司法公信缺失,而庭审视频直播这一方式,比微博文字直播更有可视性,画面感更强,必然吸引更多的人直接观看庭审全过程。这种阳光透明的做法,在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同时,也能起到一定的普法效果。
万毅同时指出,庭审视频直播,应该特别注意负面情况的抵消。比如杀人案中,有些证据不宜大范围公开;民事案件中,一些细节涉及到当事人隐私,直播镜头遇到这种情况也应该回避。“应建立一个风险评估机制,对案件公开直播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在开庭之前进行风险评估。”梁治德很赞同万毅的观点,“庭审是解决定罪的问题。对庭审进行视频直播,除了考虑司法公开透明,还应该考虑社会影响。”
作为一名资深公诉检察官,梁治德担心,如果对一些犯罪手段恶劣的案件也全程进行视频直播,“会不会让人学到犯罪手段”。
省政协委员、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文忠建议,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庭审视频直播。“一般案子,旁人并不关心,所以做好对诉讼参与人的公开,减少其对司法不公的误解,让当事人更加服判息诉就可以。而那些社会普遍关心、影响到社会大众的是非价值判断的热点案件,其庭审就应该公开进行视频直播。”
原标题:镜头下的审判 司法公开拥抱e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