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销售自制泡酒,必须在盛装容器上标示酒类生产者名称和泡制材料的名称、数量、泡制日期。日前,成都商报记者走访多家餐馆发现,去年10月1日即已开始实施的这项新政在成华区、锦江区的7家餐馆中没有得到执行。5日上午,成华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对辖区内的6家餐馆进行巡查,发现成都砂锅居(直营店)、黑龙滩藤椒先生鱼府、方德跷脚牛肉仍在经营无标签自制泡酒。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并将于今日进行复查,如果仍未整改,餐馆将面临高额罚款。
记者走访发现,泡酒在成都的中小餐馆中普遍存在,而且多为自制。从去年10月1日开始,餐饮服务提供者销售的自制泡酒正式纳入监管。近期,成都市食药监局向各区市县下发相关要求,强制要求餐馆自制泡酒标示酒类生产者名称等关键信息。5日,成都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称,近期该局将督察各区市县针对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执法情况。
记者 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