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11月16日报道 11月14日,“的哥”刘某因酒后驾驶出租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处以了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刚“跑车”不足一个月的刘某,为了二两白酒丢掉了自己的“饭碗”。
下午,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来到交警二分局,见到了后悔莫及的“的哥”刘某。据了解,刘某今年30岁,为四川资中县人。11月14日晚上9时左右,刘某驾驶着出租沿北三环路二段内侧辅道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北三环二段内侧辅道凤凰立交桥下处时,被现场执勤的二分局民警现场挡获。经现场对刘某做酒精呼气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刘某对自己酒后还驾驶出租车的行为后悔不已:“因为中午跟老乡聚会很开心便喝了二两白酒,之后我睡了一下午,醒来后以为酒已经醒了,便打算一个人开车回家。没想到中途遇到了交警查酒驾,我刚开出租车不到一个月,实在是太后悔了!”
“当事人刘某在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二分局民警介绍,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伍仟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下一步,交警二分局将对刘某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进行约谈,并将该情况抄告至交委安检等部门。 交警提醒:由于每个人对酒精的降解能力不一样,喝酒后多久能开车并没有标准答案,大多数人需要8打10个小时左右。请广大的驾驶员酒后千万别心存侥幸,一定要等到酒醒彻底了再开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