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11月17日报道 昨日起,成都市交管局对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挂牌稽查。交警运用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定位查控,车辆一旦出现,立即核对驾驶员的驾驶证信息,一经核实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1000元罚款处罚,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马某某
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11月16日12时15分许,马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AX23**的白色雪铁龙小型轿车沿人民北路由西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人民北路与一环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挡下检查,发现马某某的驾驶证于9月2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新都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暂扣,属于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道法》相关规定,交警二分局已对马某某予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刘某
11月16日12时30分许,刘某驾驶川ANF0**号牌的灰色宝马小型轿车被民警现场挡获,经查发现刘某驾驶证已于4月因醉后驾驶机动车被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吊销,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刘某被处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询问期间,刘某某告诉我们其实自己平时没有在开这个车,也因为车子一直闲置,抱着侥幸心理开了出来,”交警二分局民警介绍。
赵某
11月16日20时49分,交警六分局通过缜密部署,利用科技手段,在蜀汉路挡获白色吉普越野车(车牌号为川A-R253P),经核实该车驾驶员为本人赵某,属于醉酒吊销驾照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违法。当事民警将其带回分局进行调查,驾驶员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于今日凌晨被交警六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邬某
11月16日凌晨,邬某某驾驶川A678P1小客车,在三环羊犀至苏坡立交金辉路出口被交警四分局民警查获。邬宝良对自己于2016年5月12日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依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成都交警将继续严厉打击驾驶证被注销(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都将予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