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11月18日报道 今天中午12时43分许,罗赟驾驶号牌为川A237T8的黑色小型轿车由青白江方向沿成绵高速向成都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成绵高速收费站出口时被设卡执勤民警挡下,检查中罗赟只拿出了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并称驾驶证忘带了,民警随后通过查缉布控系统查询到驾驶员罗赟的驾驶证已于今年6月16日被吊销。
随后,罗赟被带回交警五分局后进一步调查得知,他于2011年取得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今年2月25日晚22时在金辉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四分局挡获,驾驶证也在今年的6月16日被吊销。“据他所说,他今年6月下旬已领取了吊销决定书,并知晓五年内都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更不能驾驶机动车。今天因为公司有急事,怀着侥幸心理就开车出去办事了。没想到刚到成都就被民警抓了个正着。”交警五分局民警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现罗赟因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的规定,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