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叔,是微博网友对成都全搜索新闻网的昵称。《全叔读报》是我们开发的一个品牌栏目,不那么正经八百,但也不会一副很low的样子。
本期撰稿/陈几手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讯近日,据媒体报道,浙江籍男子陈某2012年在成都工作期间,因交通事故需要陪给伤者一万余元。赔付了一部分后,陈某有1500元尾款未支付给伤者。而这一拖,就是三年。这几年中,陈某数次欺骗法院,声称“钱已经打到法院指定账号了”。
在执法数度遇阻、伤者迟迟拿不到案款的情况下,成都高新区法院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后,因为“不能坐飞机也不能坐高铁动车,出行非常不方便”,陈某便主动找到法院要求履行债务以解除黑名单。但被法院告知,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拒执,即使愿意履行支付义务,也必须要受到处罚。无奈之下,陈某只得赶到成都,接受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6种情形将成“老赖”
实际上,陈某只是“老赖”中一员。根据2016年4月12日发布的《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2月29日,全国法院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02万人,失信信息查询4011万人次。
生活中,当事人耍赖、拖欠自身债务的事情屡见不鲜。对于此,2013年10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在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可依职权或依申请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失信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也就是说,针对负有还款义务的债务人,经司法程序确认后仍不予履行偿还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在2013年接受媒体采访时,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曾介绍,《规定》中规定具有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债务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后,就成了人们口中的“老赖”。
拖欠一时爽 “老赖”不好当
成了“老赖”后,首先面临的将是“臭名远扬”。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上了老赖名单以后,还会被限制高消费。具体来说,消费被限后: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飞机、高铁,搭乘轮船时不能购买二等以上舱位;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能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能旅游、度假;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能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同时,《规定》中还有一句杀手锏:“(限制)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其他”所涵盖的范围,就相当之宽了。
而且,对“老赖”的惩戒愈发严厉。2016年2月23日,44个国家部委联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通知》,这份通知的内容只有494个字,而这份通知的“附件”内容占该文件总页数的九成,达45页。联合惩戒对象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这其中包括自然人和公司法人。在多达32项的惩戒措施中,增加了诸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查封扣押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解除国有企业高级管理职务;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更为严厉的条目。这32项措施基本涵盖了生活、生产、学习中的方方面面。换句话说,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生活将寸步难行。
《全叔读报》是成都全搜索新闻网原创新闻评论栏目,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为第55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