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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个人征信等纪录列入辅警全面审查范围

2016-12-07 14:03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马丽)12月7日报道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身份性质、岗位职责、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记者今日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1+6”(即1个实施意见,6个管理办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框架已见雏形。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正在对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对警务辅助人员档案、聘用材料、个人征信、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清退淘汰,将其挡在警务辅助人员队伍之外。

四川规定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岗位职责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责任、配备比例、协助勤务领域、聘用程序条件、管理监督内容等。尤其是将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两类,并规定了文职辅警四类岗位职责,勤务辅警十类岗位职责,基本明晰了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范围、工作边界。

目前,省公安厅已研究制定辅警使用管理办法、证件管理办法、勤务装备管理办法、培训管理办法,用人额度管理办法、抚恤优待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之中,省级层面“1+6”(即1个实施意见,6个管理办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框架已见雏形。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完善细化岗位职责、执勤值班、考核奖惩、保密安全、管理监督和退出机制等日常管理工作细则,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的我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体系。

清理整顿  个人征信列入全面审查范围

省公安厅召开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部署会,决定从今年12月份起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以“严肃纪律、忠诚为民、敬业服务”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活动,进一步端正警务辅助人员从业动机、严肃纪律要求。

与此同时,省公安厅制定了《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纪律守则》,划定纪律红线底线,让每名警务辅助人员明确纪律规定,行为守则,严守纪律铁规,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同时对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早防范、早发现、早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纪律严明、听从指挥的警务辅助人员队伍。

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正在对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开展全面清理整顿,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认真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的入职条件和禁止入职条件,严把准入关。尤其是对警务辅助人员档案、聘用材料、个人征信、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审查、认真审核,及时发现有问题的人员。 同时,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清退淘汰,将其挡在警务辅助人员队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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