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1月6日讯 近日,市经信委通报,崇州市四川蜀玻(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对其布袋除尘项目进行升级改造过程中,未向环保局申请、未向有关部门告之就擅自拆除了原有的除尘设施,在环保设施未运行的情况下继续生产,导致产生的废气直接外排,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已责令该公司锅炉停产,环保执法人员进驻现场监督,同时将进行进一步处罚。
原文如下:
关于四川蜀玻(集团)有限公司违规直排的通报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成都高新区经发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
2016年12月10日,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在对四川蜀玻(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8号窑炉正在生产(7号、11号窑炉未生产),但配套的窑炉消烟除尘等环保处理设施已拆除。经调查,崇州市四川蜀玻(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对其布袋除尘项目进行升级改造过程中,未向环保局申请、未向有关部门告之就擅自拆除了原有的除尘设施,在环保设施未运行的情况下继续生产,导致产生的废气直接外排,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崇州市经信局已会同崇州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责令该公司锅炉停产,环保执法人员进驻现场监督。崇州市环保局将依法对四川蜀玻(集团)有限公司违规直排行为作进一步处罚。
全市工业企业要引以为戒,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环保部门对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