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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起草共享单车管理意见 专家建议为使用者打包购买保险

2017-01-09 19:24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郭莹)1月9日报道 今天,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牵头起草的《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试行意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此,成都相关领域专家们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专家们认为,成都适合发展共享单车,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能够促进这个行业的良好发展,有专家还建议,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可与保险公司商谈,为使用者打包购买保险,而不是针对特定的某一个人。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蒋阳升:

以企业为主体是管理模式的创新

《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征求意见稿)》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市场配置,明确企业是共享单车投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让企业有动力来改善服务,改善品质。以企业为主体,交给市场来运营,是一种管理模式的创新。

市民不愿骑自行车,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害怕丢车。企业来负责投放和管理,就避免了个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同时,《试行意见》要求车辆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鼓励推广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也是为企业利益考虑。

《试行意见》提出加强秩序管理,并明确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交通部门负责运营企业的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停放秩序的管理,交管部门负责通行管理和停车点位的设置……如果没有管理职责的明确分工,任由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不仅会影响市容,也反而影响交通通行。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霍伟东:

共享单车是供给侧改革需要的

共享单车既是人民群众需要的,也是供给侧改革需要的。一是因为通过技术创新,能提供服务的自行车,就能带来实实在在的销量,最终让生产企业获利;二是由于大量运用创新技术,并不断改进,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经济发展。市民更多地选择绿色出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污染,从而也能带来经济效益。

《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企业为市场主体,反映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就是进行规范和服务。针对目前共享单车争议比较大的停放问题,《试行意见》就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城管部门负责停放秩序的管理,交管部门负责停车点位的设置。

同时,《试行意见》对共享单车的运营企业,做了一些资质方面的要求,提出了一些保护消费者的建议,也对使用者遵纪守法提出了要求。但值得注意的是,《试行意见》中的措辞都是说鼓励,没有强制。比如,鼓励车辆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这样的站位,体现了城市管理的智慧。

对于《试行意见》,霍伟东提出了如下建议:

第一,《试行意见》在加强秩序管理方面,要求加快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的划定工作。对于停车区域,建议施划某种色彩的线条即可,无需修建停车棚或安装架子等。

第二,《试行意见》鼓励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为使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有一定的赔偿额度。在这一点上,建议运营企业与保险公司商谈,为使用者打包购买保险,而不是针对特定的某一个人。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罗哲副院长:

《试行意见》对规范共享单车是有益尝试

罗哲对表示,成都是座开放包容的城市,只要征求意见稿对共享单车是鼓励和支持态度,那就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试行意见》对政府监管和企业责任以及个人文明骑行有很好涉及,从消费者以及三者博弈关系角度看支持该意见,目前看来是对规范共享单车一次有益的尝试。对于企业来说,具体条款可以加强和政府部门协调沟通,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共同推动共享单车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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