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高院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2016年全省法院十大案例。据悉,省高院从2014年起每年组织开展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已发布的2014年度及2015年度两批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有力引导了社会公众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履行法定义务,规范了相关领域、行业的活动。
去年9月,省高院启动了2016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截至去年12月中旬,省高院共收到律师协会、社会公众、全省三级法院等各方面推荐的,裁判结果公正、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重大、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典型案例200余件。经初步筛选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及资深法官等共35名评委认真进行了评审,评委的数量为历年最多,提升了评选结果的代表性和权威性。经层层评选,最终评选出刑事案例4件、民商事案例4件、行政案例1件、执行案例1件。
“天大地大民生最大”,关注民生、服务百姓是全省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一贯宗旨,此次评选活动也不例外,评选出的10件案例均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马荣龙、樊永先、李泽华等污染环境案”对于加快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廖卫东等人滥用职权违规办理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从中受贿案”反映了司法机关在加大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查处的力度,促进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服务保障精准扶贫和老百姓“养老钱”“养命钱”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川化股份破产重整成功转型案”为类似企业通过司法程序主动适应供给侧改革,破解发展困局,实现转型升级提供了有益借鉴;“成都市人社局因举证不力导致工伤认定败诉案”提醒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王明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依法处刑案”彰显了法院严厉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积极推动解决“执行难”,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决心。9位参加评审的专家对这些案例进行了精彩点评,进一步阐明了这些案例积极的社会效果,使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什么行为是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如何更好地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