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1月22日讯 今日,市旅游局官网公布关于催缴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通告,共计20家旅行社尚未足额缴存。
原文如下:
成都市旅游局关于催缴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通告
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旅行社未按期缴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请以下旅行社务必于2017年2月28日前足额缴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并持与银行签订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存单(原件及复印件)和旅行社责任保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旅游局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处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仍未足额缴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并未在我局办理备案手续的,将按照《旅行社条例》等有关规定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质保金未缴存期间,旅行社不得开展旅行社业务。
特此通告。
(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61882981;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20楼32026室)
成都市旅游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