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6日电 据国家文物局网站消息,国家文物局今日发布关于河南省汝州市望嵩文化广场项目汉墓群遭破坏案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汝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对施工直接责任人崔某(挖掘机司机)、李某(项目挖土公司经理)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汝州市文物管理局对河南易澜实业有限公司擅自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依法给予40万元行政处罚。
2015年,河南省汝州市决定在市中心建设望嵩文化广场,项目包括公共文化广场和商业广场。2016年4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6月,项目在文物勘探过程中发现多处古墓葬。经国家文物局同意,河南省考古研究院于6月27日组织开展考古发掘工作。至10月底,田野考古发掘共清理东汉、两晋、唐代各时期古墓葬120座,出土各类文物1300余件,均已入库妥善保存。发掘工作结束后,汝州市政府聘请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设计保护方案,为保护发掘现场,汝州市文物部门在拟保护区域设置警戒线,告知项目建设方警戒区域内不得施工,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看护。2016年11月30日,在保护方案论证过程中,项目施工方违法组织相关人员和设备力量,在几十分钟内擅自把墓穴破坏殆尽。
接到群众举报后,国家文物局于2016年11月、12月两次发文督办,并于2017年1月4日,就此案约谈汝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中,汝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深刻检讨,汇报了案件调查情况和处理措施。该案性质恶劣,事实清楚,文物损失难以挽回。国家文物局要求汝州市委市政府必须端正态度,认真查找原因,严格追究破坏汝州汉墓群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直接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敦促司法机关依法合规严惩罪犯,并向社会公布事件处置情况。
案件发生后,引起河南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文物局立即派员现场调查,并督促汝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涉案人员作出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6年12月28日,汝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对施工直接责任人崔某(挖掘机司机)、李某(项目挖土公司经理)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二)2016年12月27日,汝州市文物管理局对河南易澜实业有限公司擅自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依法给予40万元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
(三)对汝州市分管文物工作的副市长杨某、负责联系望嵩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的市政府党组成员郑某诫勉谈话,对汝州市文广新局局长张某、文物管理局局长刘某和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某通报批评。
(四)2016年12月30日,汝州市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望嵩文化广场汉墓群保护方案专家论证会,确定在汉墓原址建设地上两层共3800平方米的展示馆,做好古墓群保护方案和望嵩文化广场方案的对接,做好功能配套和整体环境协调。
(五)2016年12月29日,汝州市编制部门决定组建正科级汝州市文物局,整合汝州市文广新局文物管理所、文物管理局职能,调剂人员编制25人,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等工作。
国家文物局将继续关注汝州汉墓群遭破坏案件的后续整改情况。
原标题:河南汝州汉墓群被毁后续:原址建展示馆 多人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