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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机场打车遭遇加价甩客 执法部门:再近也不能让乘客下车

2017-02-03 19:46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郭莹)2月3日报道 春节期间,市民出行需求旺盛,平安快乐出行成为大家的共同愿望。但市民林女士却在昨天回家途中遭遇闹心事:从双流机场打车回家的她,中途不仅遭遇出租车驾驶员的口头加价,中途还被要求下车。目前,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已着手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将依照相关管理条例对这位出租车师傅进行处罚。

乘客自述:打车回家遭遇师傅“加价”“甩客”

据林女士介绍,2月2日凌晨1:27分左右,她从外地飞回成都,在双流机场T1航站楼排队等候出租车,不一会儿,一辆车牌号为TU3*6,隶属于长江公司的出租车停靠在她面前,归心似箭的林女士立马将行李放置于出租车后备箱,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上车后我告诉他我要去双流机场北二路,那位出租车师傅说他找不到,我说我有导航,可以按照导航指示路线过去,没想到他又向我提出加价的要求。”林女士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当时这位出租车师傅提出,如果要到她所说的目的地,需要加价百分之五十,“我开始问他加价是否有相关依据,后来想大过年的,不好打车,师傅也辛苦,也就默认了,可没想到车还没走出多远,师傅就让我下车,还叫我自己走回去。”

林女士气愤地表示,当时,这辆出租车从T1航站楼出站口往前行驶了大概20米左右便停了下来,出租车师傅自己走下了车,没过一会儿,他又回来了,并要求林女士马上下车,另寻其他方式回家。“他喊我下车,行李都给我搬下来了, 我问为什么不能搭,他说你个人自己走,我说我打了车你就应该搭载我呀, 他仍然喊我自己走。”

林女士还透露,那位出租车师傅在完成以上动作后,便驾车扬长而去,“剩我一脸懵逼地待在原地”。

管理部门:就算只行驶了20米也不能擅自“甩客”

针对林女士反映的情况,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咨询了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该部门工作人员透露,从2014年12月20日开始,成都市五城区试行出租汽车跨区营运指导价。按照规定:成都市五城区出租汽车以五城区为起点送客到达五城区、双流国际机场及机场高速公路范围以外区域时,实行打表计费,考虑到跨区运营回程时,出租汽车不能上客导致空车返回产生成本的因素,出租车驾驶员可在表计价格外再加收不超过50%的回空补贴作为最终结算价格。

该工作人员经过核实后表示,按照林女士所描述的情况,从双流机场T1航站楼到双流机场北二路,其目的地并没有超出双流机场范围,因此,按照跨区营运指导价规定,出租车司机不应当收取回空补贴。“另外,乘客指出出租车驾驶员有中途‘甩客’行为,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6条第八项,出租车驾驶员在允许上客路段如有拒载、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等行为,驾驶员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驾驶员服务资格证5至10日或对从业资格证延期注册。”

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执法总队已经按照流程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如果乘客所反映情况属实,涉事出租车驾驶员将受到相关处罚。

春节期间已处理753起投诉 执法大队将加大力度整治

据了解,2017年春节期间,执法总队在双流机场、汽车客运站、地铁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对汽车非法营运、仿冒出租汽车、出租汽车拒载和违规议价、危化品违法运输、道路运输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进行整治。截止2月3日,执法总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755人次、执法车辆310台次,检查出租汽车5600余台次,共查处客运出租汽车违法违规案39件。同时,交通运输投诉热线12328共受理出租汽车类投诉753件。

下一步,执法总队将结合中心城区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在保障12个主枢纽车站周边秩序的同时,加大对热点景区等客流聚集点出租汽车的执法力度。

在此,执法总队想通过本网提醒广大市民,目前常见的出租汽车违规营运有拒载、不打表议价、打组合、绕道和改计价器这5种行为,乘客在乘坐过程中若遇到违规营运的出租汽车,最好拒绝乘坐,同时也可保留相关证据:如时间、地点、发票、照片、录音材料等。并通过拨打12328进行投诉,也可通过新浪微博@成都市交通运输 进行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乘客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投诉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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