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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住建设厅:今年重点抓好县城等房地产去库存

2017-02-09 17:20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高赛琦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2月9日讯 今日,四川省住建厅官网公布《2017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该《要点》从房地产市场调控、市场监管、规范物业服务等四个方面,通过19条要点概括了今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

重点抓好三四线城市特别是县城去库存

该《要点》指出,今年重点抓好三四线城市特别是县城去库存及商业房地产去库存。紧密结合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继续通过鼓励农民工在城镇购房、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等方式,多途径化解库存。

继续执行好已出台的限购、限贷等措施

抓好房地产市场防风险工作方面,将继续执行好已出台的限购、限贷等措施,打击投机性需求。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8个月以下、存在价格过快上涨苗头的城市,要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保障市场有效供应,保持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建物业服务“黑名单”  制定退出管理办法

在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方面,《要点》指出:在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和信息平台,实行“黑名单”制度,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四川省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办法》,完善物业服务招投标制度,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原文如下:

2017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分类指导,因城因地施策,重点满足城镇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和新市民住房需求,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创新监管机制,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一)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抓好三四线城市特别是县城去库存及商业房地产去库存。紧密结合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继续通过鼓励农民工在城镇购房、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等方式,多途径化解库存。制定出台《加快化解商业房地产库存的指导意见》,分类化解商业房地产库存。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出台去库存的有效措施。

(二)抓好房地产市场防风险工作。抓好热点城市控房价、防泡沫、防风险工作,继续执行好已出台的限购、限贷等措施,打击投机性需求。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8个月以下、存在价格过快上涨苗头的城市,要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保障市场有效供应,保持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情况和在售项目的排查,完善应对预案,防范市场风险。

(三)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建立住房租赁服务和监管信息平台,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网上签约,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借助网签系统数据资源,建立起日、周、月常态化市场监测分析机制,把握市场动态,科学研判市场走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日报、月报工作,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定期报告制度。加强与统计部门协调联系,开展房地产统计工作培训,提高统计和监测质量。

二、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五)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清理整顿,重点对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捂盘惜售或者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和中介机构恶意炒作、捆绑收费、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等行为进行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六)加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做好房屋交易产权管理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衔接,优化业务流程,确保交易安全。建立档案资料查询互用制度,实现业务信息互通共享,保证房屋交易产权管理正常运行。加强房屋交易产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工作稳定。

(七)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平稳有序做好资质核准与备案制度衔接,强化备案事后监管。开展全省房地产估价行业专项整治,建立房地产估价报告定期抽查制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强估价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八)深入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继续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深化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应用,加快与金融、税务等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多层次、科学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实现对商品房预(销)售的实时监控、房地产交易信息统计分析以及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工作。

(九)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按照《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作用,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加强行业自律。研究制定《四川省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十)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建立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和管控措施。深入开展既有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台账和档案,加强危险房屋隐患整治,坚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数据信息库,加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监管。开展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增强房屋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十一)加快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符合我省特色的养老健康、休闲旅游、科研孵化地产,提高产业的绿色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提高房屋的耐久性、舒适度、便利性,提高企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程度,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房地产品质和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培育住宅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创建住宅产业化基地。

三、规范物业服务市场

(十二)完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系。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新模式。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和信息平台,实行“黑名单”制度,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四川省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办法》,完善物业服务招投标制度,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十三)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创新发展。着力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引导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加盟、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大市场资源整合力度,倡导绿色物业管理,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开展《四川省住宅物业管理规程》培训,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搞好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评比,带动全省物业服务水平提档升级。

(十四)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全面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加强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维修资金监管工作水平。大力开展维修资金补建续筹工作,对尚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商品住宅和已售公房,及时开展维修资金筹集、续筹工作,确保维修资金有效归集。用好、用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充分发挥其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中的保障作用。

(十五)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按照《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落实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以奖代补政策,发挥政府政策引导支持和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十六)做好白蚁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白蚁防治宣传工作,继续推动《白蚁防治技术规程》贯彻实施,积极拓展白蚁防治领域,探索推行白蚁防治政府购买服务,实现行业转型发展。积极推进生态环保型白蚁防治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特别在河流、水源地等城市重点生态区域开展新技术工程项目试点。

四、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七)依法开展征收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机构,严格征收程序管理,规范房屋征收行为,确保房屋征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组织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和谐征收、阳光征收的经验做法,促进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十八)深入推进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信息公开力度,抓好征收过程中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个关键环节,开展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等平台和载体作用,及时、准确公布更新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和工作动态,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九)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实施房屋征收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大征收补偿工作信访处置力度,切实做好房屋征收领域的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化解征收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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