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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谢商华:建议适时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

2017-03-06 10:02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成都传媒集团全国两会特别报道组记者 王玲 初晓 高旭)3月6日报道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将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这恰恰是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谢商华在今年两会中最关注的问题,她提交了提案《关于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建议》,建议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信用体系建设,适时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

知识产权保护还需改进 司法保护法律体系尚待完善

谢商华在提案中提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尚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法律体系尚待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不畅、知识产权保护未融入社会权利保护的大格局等方面。

谢商华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目前仅涉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就有《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十余部法律法规,各规定之间并不协调,如商标侵权的法定赔偿远远高于专利权侵权法定赔偿,导致权利失衡。同时,司法与行政保护“双轨制”保护模式并未发生1+1>2的效果,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仍然存在,重大案件的会商通报制度、信息共享平台等仍未建立,形成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不畅的现象。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未融入社会权利保护大格局的问题。“社会权利保护大格局通常涵盖权利设置、权利行使、权利保护、侵权惩戒、社会评价五个环节,缺一不可,但知识产权保护并未融入这种权利保护格局,主要表现在社会信用体系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反应较为迟钝。虽有知识产权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对侵权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为信用体系提供“黑名单”,但整体上讲,知识产权保护仍游离于信用体系之外。”谢商华说。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建议适时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

为此,谢商华提出,建议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是清理、协调现有的法律、法规,解决目前存在的知识产权立法上规定分散、缺乏统一性等问题。完善现有法律规定。近年来,反向假冒、网络环境下侵权认定、地理标志权等新内容开始出现,对此必须更新相关法律规定;对保护文化创意版权、展会、电子商务立法等领域中的立法空白及时弥补;对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电商等高新技术引发的新型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有必要适时填补漏洞,出台新法。

她还建议,适时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当前,我们已经出台了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民事权利,却缺乏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确实是立法方面的一个缺憾。目前,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基本成熟,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基本定型,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应及早提上议事日程。”

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融入社会权利保护大格局这一点上,谢商华建议,一是要加快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内部体系的维权水平,二是要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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