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查获囤放假硒鼓的窝点。成都公安供图
16日,成都市公安局召开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近期破获的“4·28”特大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犯罪嫌疑人采取网店和实体店铺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利用手机微信跨多省市销售假冒“惠普”“佳能”品牌商标标识,通过物流,将成品拆成若干个“零件”发货至全国13个省、29个市,涉案金额累计1000余万元。
暗语下订单 成员身份均用化名
据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介绍,2016年,根据线索摸排,警方发现一个利用手机微信跨多省市销售假冒“惠普”“佳能”品牌商标标识的犯罪团伙,他们将回收的废旧硒鼓,装上假冒伪劣的打印粉墨,再贴上“惠普”“佳能”的假冒标识,制造假冒的包装纸箱、气泡袋等,让一套假冒的打印机硒鼓销往全国。
鉴于案情重大,成都市公安局成立多部门、多警种同步上案的会战作战机制,对案件涉及的人、物等目标进行缜密侦控。
经过大量工作和调查取证后发现:自2015年9月起,全国13个省、29个市的销售“下线”与团伙首脑邵某某达成联系,使用暗语下“订单”,“如需要一台128型号硒鼓的10个假冒商标,他们就会在信息里写道:‘128,10个标’,一般人不易读懂。”办案民警说。
由于团伙成员之间相互不清楚各自身份、职能,且均使用化名,首脑在收到消息后,单线联系主犯孔某某、上家陈某某等,并向各层级团伙成员安排工作。在收到邵某某微信中发出的“指令”后,各层级团伙成员分别行动。
成本仅7元 拆成“零件”物流配送
办案民警说,这是一个分布零散、分工细腻的团伙,“上家”陈某某负责组织“马仔”在浙江慈溪生产、制造假冒“惠普”“佳能”品牌的注册商标标识后,转运至北京伺机发货;主犯孔某某接到“上家”发来的假冒“惠普”“佳能”牌硒鼓鼓身标、气泡袋后,利用其在成都市较偏僻地区租用的3处隐蔽性极强的住房和库房作为“中转站”,藏匿制假材料及成品。
同时,孔某某伙同成都市某镇一包装纸箱厂厂长罗某某,在该厂生产用于分装假冒“惠普”牌注册商标标识物的外包装,并存放在厂内进行分装。根据首脑的“指令”,主犯孔某某伙同罗某某通过物流,将成品拆成若干个“零件”发货至上海周某、广州蔡某某等地销售。
民警说,相比于正品硒鼓,该团伙生产的一套“产品”价格非常低廉,“一套卖价400元的正品,在他们那里成本价也只有7元。”
2016年6月,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协调指挥下,成都警方联合上海、北京、广东公安机关,在四川、上海、北京、广东等地统一行动,分别将涉案的周某、陈某、蔡某、邵某某等24名犯罪嫌疑人挡获,缴获作案用银行卡200余张,电脑、手机等20余台,尚未销售的假冒“惠普”外包装、标识、气泡袋达300余万个。
目前,案件中涉及的近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罪名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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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红双喜”窝点被查获
2016年12月初,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报案,称有人在成都市金牛区销售假冒“红双喜”牌注册商标的羽毛球拍、羽毛球、乒乓球拍、乒乓球等商品。
接报后,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将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孙某某(男,42岁,浙江省富阳市人)挡获,并在孙某某存放假冒商品的三处窝点现场查获假冒“红双喜”牌注册商标的羽毛球拍4020副、羽毛球1140个、乒乓球拍5660副、乒乓球24480个。根据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反映,该公司从未授权孙某某生产、包装、仓储、销售任何带有该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经鉴定,上述物品均为假冒其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价值约55万余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其是假冒“红双喜”牌注册商标的羽毛球拍、羽毛球、乒乓球拍、乒乓球等商品的情况下,从浙江省购买后存放在其租住的库房内进行销售。2016年12月13日,孙某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四川省与浙江警方正在调查非法制造该批假冒注册商品的有关情况。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李天宇
警方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硒鼓的时候,一定要到正规的经销商或授权店,在价格上一只硒鼓大概是400元左右,但假冒伪劣的硒鼓的价格至少要便宜一半。俗话说“便宜没好货”,假硒鼓中使用的碳粉往往比较劣质,这样会导致打印出的材料字迹不清晰、保存时间不长、容易脱色等等。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李天宇
原标题:暗语下单物流配送 假冒硒鼓一套成本仅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