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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小学入学政策公布 小学新生入学首次网上报名

2017-03-24 17:07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王玲)3月24日报道 今天下午,成都市教育局公布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从《通知》中获悉,2017年,成都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以下简称小一入学)中心城区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其他区(市)县除暂不实行网上报名外,其余流程与中心城区一致。因2017年是首年实行小一网报,个别条件不允许的家长也可到登记点现场报名。

同时,任何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民办小学招生时间不得早于当年春季开学前。  

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符合入学条件

按照《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通知》 “确保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儿童入学。在此基础上,由各市(州)或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具体明确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鉴于成都市圈层内各区(市)县学校学位及适龄儿童人数差异较大等情况,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在确保2017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入学的基础上,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数量等,确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  

中心城区首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  

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起,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其他区(市)县除暂不实行网上报名外,其余流程与中心城区一致。因2017年是首年实行小一网报,个别条件不允许的家长也可到登记点现场报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审核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要向社会公布所属各小学划片范围及入学名单。学校也要在校园网上主动公开相关重要信息。  

异地就学:需将就读证明交回原服务区学校  

此外,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本区(市)县以外学校或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其实际就读学校所属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督促其监护人将学生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并已在异地入学的《就读证明》送交服务区学校。如此类已就读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读证明》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根据区域内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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