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25日电 自3月17日开始,北京在短短一周内接连出拳补“漏洞”,加码楼市调控:实施“认房又认贷”并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后,北京住建委等部门整肃地产中介市场,关停16家中介,要求10家中介门店停业整顿;北京地税局等部门出台个税缴纳时间的核算新规;央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明确北京离婚1年以内申请人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北京规划国土委等部门对过道房等异形房不予产权登记。
“假离婚”购房二套变首套?一年内仍算二套
3月17日,北京版“认房又认贷”政策空降,打了众多二套购房者一个措手不及,筹集更多首付款变成最头疼的事。根据调控新规,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有一套住房,或者在北京无住房但有商贷、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再次在北京购房的均需按二套房政策执行,同时将普通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50%提至60%。
以北京当下的房价行情,10%的房款少说几十万,动辄可能上百万,不免让“钱紧”的购房者动起“假离婚”的念头。
“有对夫妻本来能敲定的,3.17政策出来后,因为首付问题,态度一下变成了观望。”日前,一位北京地区的地产中介向中新网记者坦言,新政后,假离婚可能是解决首付最好的办法。
如今,此举行不通了。3月24日,央行营业管理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认真查询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明确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显然,之前借‘假离婚’套取二套房购房资格、降低首付款的行为已被监管层所警惕。”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这将有效打击为房“假离婚”,更大程度上确保首套购房群体的基本购房利益,预计该举措后续会被其他城市效仿。
首付贷来“救急”? 银行查实将被拒贷
为凑够首付,何止“假离婚”一招险棋。部分购房者甚至在中介的忽悠下,做起了首付贷,多贷款、少首付、甚至零首付,购房者撬动了高杠杆,却也极易引发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
近一周,北京住建委联合多个部门重拳惩治问题房地产中介机构。3月22日,11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因异地经营、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注销备案、责令关停。其中,唯家中介公司德茂小区店、辰明中介公司果园店被当场摘牌关停。24日又关停北京怡然天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5家房地产中介机构。
3月23日,北京住建委还约谈链家、我爱我家、麦田、华熙、存房、金色时光、爱屋吉屋等北京十大中介机构负责人,特别强调上述中介机构不能违规设立资金池,参与首付贷等违规金融行为。对于中介机构的任何房屋炒作行为,将逢“炒”必“办”,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姑息。
在严防首付贷方面,央行等部门发文要求商业银行要加强客户调查,认真核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贷款;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同时,还要求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 50%)等政策要求,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原则上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补交个税凑资格?必须符合连缴60个月新规
相比限贷一端的多轮升级,北京“3.17”新政并未对购房资格做出调整,而北京地税局的一纸通告,却起到了收紧购房资格的目的。
3月22日晚间,北京市地税局和市住建委联合发文对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核中的个税缴纳条件做出修改,“从连续5年(含)以上”改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且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这一政策影响了哪些人?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举例称,以前,在2012年12月有个税记录、2016年1月也有个税记录就可能按照5年计算;4年多的也可以补缴算5年,新政策则收紧这种购房条件。
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既松又紧”,对于一些想通过补缴社保和个税获得购房资格的人来说,政策是利空的,因为无法满足持续性缴纳要求;但对于出现偶尔一次断档期的申请人,则是利好的,依然符合购房条件。
买过道房当学区房? 不予产权登记、落户、就近入学
除了违规买卖,非法扩建、登记不合规房源等行为同样在扰乱市场秩序。
学区房,则是这一情况集中爆发的区域。此前,北京三里河某66平方米的“老破房”以890万元的价格成交,引发网友热议。据了解,该房屋始建于1960年,其内部装修陈旧脏乱,能卖出如此高价,学区房性质是决定因素。
对于热炒学区房的行为,北京住建委3月24日发布消息称,链家、我爱我家、中原中介公司在西城区丰汇园等4个小区附近的10家中介门店因涉嫌“天价学区房”涉及的税收缴纳、违规代理、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
此外,据媒体公开报道,北京市教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提出措施,对不具备实际居住意义的过道房等异形房不予登记、不予落户、不予就近入学。
23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通知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办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包括房屋面积过小,廊道、通道、车库申请单独转移登记等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如何认定房屋是否具备“实际居住意义”?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列举了三方面标准:一是房屋形态不能满足居住功能,如面积过小不能进行居住,原本只是廊子或通道等;二是要求对上述不具备居住功能的房屋进行单独转让的;三是要求上述不具备居住功能的房屋登记为“住宅”用途的。同时存在上述三个方面问题,又无法提供合法审批证明文件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停止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完)(种卿)
原标题:北京一周5拳收紧楼市 封堵假离婚等“绕道式”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