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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被打毁容女子:一嫌犯作案时已有刑案在身

2017-03-31 17:38   来源: 中国青年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丽江被打毁容女子:其中一嫌犯作案时已有刑案在身

@琳哒是我 微博截图。

丽江被打毁容女子:其中一嫌犯作案时已有刑案在身

丽江被打毁容女子受伤后近照。本人供图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31日电 今日下午,“丽江被被打毁容案”受害人琳达再次发文称涉嫌伤害自己的嫌疑人和某松因为有刑事案件在身(拿刀砍人),此前被警方刑事拘留,但随后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仍旧持凶伤人,其手段极其残暴,再次犯下刑事案件。不知道法院会如何判决…

昨日,“丽江被被打毁容案”受害人琳达(微博名为@琳哒是我)发布信息称,已聘请到律师,目前已在阅卷和整理。中国青年网记者看到丽江公安局出具的第二次伤情鉴定结果时间显示为3月26日,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丽江被打毁容女子:其中一嫌犯作案时已有刑案在身

丽江公安局出具的第二次伤情鉴定意见通知书。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受害人琳达因为看病花销等问题,“已经拿不出钱来请律师了”,昨日,琳达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从案发到目前为止,已经花费了将近15万元左右,而其中的医疗支出占到一半。“律师是经过朋友介绍来的,目前还没有跟律师谈费用的问题,我觉得可以信任他。”琳达表示,需要在4月10日之前提交前提交一个刑事附带民事的诉状。

在看病治疗期间,所有产生的费用前目前都是琳达个人在承担。此前琳达多次表示希望嫌疑人家属一方能够垫付一些治疗费用。琳达向中国青年网记者表示,“我需要治疗,但是手里的钱也比较紧张。所以就通过警方与对方商量是否能够垫付一些医疗费用,但是他们说需要等到判决之后。”

3月17日上午,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古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9日依法受理了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和某松、杜某、曹某、吴某华、赵某、和某波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3月31日,中国青年网记者通过琳达与警方通话的视频记录得知,本案中的嫌疑人和某松此前还因为在云南楚雄涉嫌砍人被警方刑事拘留,但随后被取保候审。

这份视频中警方称,嫌疑人和某松此前曾在云南楚雄持刀砍人被当地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向检察院报捕,但检察院认为罪名应当是“故意伤害”,所以未批准逮捕,随后和某松被取保候审。就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和某松又在丽江把受害人琳达打伤。

3月31日,中国青年网记者向丽江市古城公安分局求证以上信息时遭到拒绝,办案人员不愿透露相关情况。

随后,中国青年网记者致电楚雄市当地警方,当地警方回应称目前还不了解情况,需要核实后回复。截止发稿前,中国青年网记者仍未收到答复。

新闻回放

云南丽江伤人事件

媒体对话丽江被打女游客:我面部囊肿 已无处下刀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

2017年

1月24日

新浪微博用户@琳哒是我发布“在丽江旅游被当地人故意毁容”信息,称自己2016年11月11日在丽江吃烧烤时被打,遭到毁容。

1月25日

云南丽江警方发布通报,称经古城公安分局调查,2016年11月11日5时58分许,董某某、孙某、张某在烧烤店吃烧烤时,被在烧烤店吃烧烤的几名男子殴打,造成董某某、孙某不同程度受伤,随即古城分局陆续传唤了6名嫌疑人进行调查,2017年1月20日,丽江市古城区司法鉴定中心对孙某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目前,案件事实清楚,主要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依照法律程序办理中。

2月9日

云南丽江市古城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11·11”案件进展情况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2017年2月9日,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和某松等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2月21日

被殴打毁容女子的伤情鉴定结果已经出具。据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给出的鉴定通知书中称,公安机关聘请有关人员对被害人的人体损伤程度进行了伤情鉴定,鉴定意见是轻伤二级。

原标题:丽江被打毁容女子曝一嫌犯“残暴” 犯案时已有刑案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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